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0年8月2日,本公司合营企业青岛四方庞巴迪铁路运输设备有限公司(本公司间接持股50%)分别与成都铁路局和南昌铁路局签订了时速250公里电动车组销售合同。上述两个合同的总金额为51.6亿元人民币。预计2010年9月开始交付,2011年5月交付完毕。 特此公告。 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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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0-08-03 |
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0年8月2日,本公司合营企业青岛四方庞巴迪铁路运输设备有限公司(本公司间接持股50%)分别与成都铁路局和南昌铁路局签订了时速250公里电动车组销售合同。上述两个合同的总金额为51.6亿元人民币。预计2010年9月开始交付,2011年5月交付完毕。 特此公告。 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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