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自有资金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9年11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运用A股募集资金人民币6.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部分闲置A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2009年1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临2009-024号公告)。 按照使用期限的规定,现公司用自有资金人民币6.3亿元归还A股募集资金,上述资金已于2010年5月25日前全部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特此公告。 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5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