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公司")本次可上市流通的股票为1,080,000,000股,系公司三家发起人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宝钢集团和中国中化集团分别持有的336,000,000股,合计1,008,000,000股,以及该三家发起人股东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72,000,000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627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09年7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12,000,000,000股,并于2009年7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前,公司三家发起人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宝钢集团和中国中化集团分别持有公司360,000,000股,合计持有1,080,000,000股。该三家发起人股东承诺:自公司工商登记日(2007年12月10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在公司工商登记日向其发行的全部普通股。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的有关规定,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公司三家发起人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宝钢集团和中国中化集团,分别将所持本公司的24,000,000股,合计72,000,000股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并承继其禁售期义务。至此,公司三家发起人股东分别持有公司336,000,000股,合计1,008,000,000股。 根据上述公司三家发起人股东承诺及相关规定,本次公司三家发起人股东所持股票及其划转股票合计1,080,000,000股将于2010年12月15日上市流通。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表。 变动前(股) 本次变动(股) 变动后(股) 有限售条件A 一、有限售条件A股合计 18,000,000,000 -1,080,000,000 16,920,000,000 1.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 15,792,000,000 --- 15,792,000,000 2. 其他三家发起人股东 1,008,000,000 -1,008,000,000 0 3.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1,200,000,000 -72,000,000 1,128,000,000 转持三户 无限售条件A 二、无限售条件A股合计 12,000,000,000 +1,080,000,000 13,080,000,000 三、总股本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敬请投资者关注。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