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于2010年9月27日举行。会议在取得全体监事同意后,由监事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进行。公司5名监事均参与了投票表决,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根据规定,会议对《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中国建筑本次拟变更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计划,未违反公司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上述议题已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因此,同意公司变更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计划,并同意将《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