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8月29日在新世纪饭店举行,公司的4名监事刘杰、张金鳌、王萍和周家权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监事杨林先生因故未能出席会议,书面委托王萍女士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规定,会议对《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201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0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监事会作出本决议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与审议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审议通过《关于以30亿募集资金进行半年期定期存款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