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4日在平顶山市平安大厦召开,会议 由监事会主席张友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9人,实际出席监事8人。吉如昇监事因另有公务委托于泽阳监事代为出席表决。会议 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0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成果和财务状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编制的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五)监事会认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法、违规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审议《关于购买河南省汝州煤田牛庄井田探矿权的议案》 交易双方同意,探矿权价款以河南金石矿权评估有限公司2010年7月提交的以2009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豫金矿权评报字[2010]036号)14,562.92万元作为交易价格。待探矿权变更至本公司名下的手续办理完毕后30天内,一次性付清探矿权价款转让费。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河南省汝州煤田牛庄井田探矿权的议案》。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