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4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448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100,000万股。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人和发行保荐机构联系方式及联席主承销商名单如下: 1、发行人: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翟峰、涂晓玲 联系电话:010-82298675/8812 传真:010-8229 8764 2、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高轶文、孙利军、程前、李萌 联系电话:010-58328711 传真:010-5832 8964 3、联席主承销商(排名顺序不分先后):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此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