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0年3月26日在公司2902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敖宏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讨论表决,一致同意以下议案: 一、同意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和《年报准则》的有关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0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同意将报告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及工作底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