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根据2010年11月5日发出的会议通知,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10年12月21日(星期二)上午9时30分在深圳市罗湖区和平路1052号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2010年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共7名,共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017,431,121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72%,详情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 7 其中:内资股股东 5 外资股股东 3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017,431,121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2,630,448,290 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1,386,982,831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56.72%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37.14% 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19.58%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啸明先生担任会议主席主持会议,所有议案均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郭竹学因公务未能出席,授权董事申毅代为出席,董事李亮因公务未能出席,授权董事罗庆代为出席,董事俞志明因公务未能出席,授权董事吕玉辉代为出席;在任监事6人,出席监事3人,监事徐凌、王建平、刘西林因公务未能出席。公司董事会秘书郭向东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穆安云先生、唐向东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公司律师及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的代表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普通 是 决议 赞成比 反对 否 案序 议案内容 赞成票数 例 反对票数 比例 通 号 过 1 批准本公司与广州铁路(集团)公司签订的 持续关联交易协议,确定 2011 年度至 2013 通 年度关联交易全年上限分别为人民币 406,839,324 99.69% 1,260,650 0.31% 722,207 万元、人民币 830,538 万元及人民 过 币 955,118 万元 注:因本公司股东—广州铁路(集团)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数2,629,451,300不计入有效表决股份总数内,该决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08,099,974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高向阳、戴毅 3、 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