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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601328)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6-3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0年6月29日以现场(上海)和视频(香港、深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胡怀邦董事长主持会议。出席会议应到董事18名,亲自出席董事16名,委托出席董事2名,其中:王滨董事书面委托胡怀邦董事长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史美伦董事书面委托王冬胜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3名监事以及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与会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提名交通银行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向股东大会提名:胡怀邦、牛锡明、钱文挥、王滨为本行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张冀湘、胡华庭、钱红一、王冬胜、冯婉眉、冀国强、雷俊、马晓燕为本行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陈清泰、李家祥、顾鸣超、王为强、彼得o诺兰(Peter Hugh Nolan)、陈志武为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
    6名独立董事对董事提名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续聘于亚利女士为交通银行副行长兼首席财务官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续聘于亚利女士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兼首席财务官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于亚利女士为交通银行副行长兼首席财务官。(于亚利女士简历见附件二)
    6名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续聘杨东平先生为交通银行首席风险官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续聘杨东平先生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杨东平先生为交通银行首席风险官。(杨东平先生简历见附件三)
    6名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行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召开交通银行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召开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本行2009年度股东大会事项,本行董事会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6月29日
    附件一:董事候选人员简历
    (一)执行董事候选人
    胡怀邦,男,1955年9月生,中国国籍,教授。胡先生1982年8月至1997年3月历任陕西财经学院物资系教师、副主任,教务处处长,院长助理兼教务处处长,副院长;1997年3月至2000年6月历任中国金融学院常务副院长、院长;2000年6月至2003年7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副行长、西安分行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局长;2003年7月至2007年9月历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事会工作部主任、纪委书记;2007年9月至2008年9月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2008年9月至今任交通银行董事长、执行董事。胡先生1999年从陕西财经学院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牛锡明,男,1956年8月生,中国国籍,高级经济师。牛先生1983年9月至1986年7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工商信贷处副处长;1986年7月至2009年12月历任中国工商银行青海省西宁市支行副行长、行长,中国工商银行工交信贷部副主任、主任、总经理,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行长,中国工商银行行长助理兼北京市分行行长,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中国工商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2009年12月至今任交通银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牛先生1997年从哈尔滨工业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钱文挥,男,1962年1月生,中国国籍,高级经济师。钱先生1985年7月至2000年4月在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工作,历任计划科科长、综合计划处副处长、营业部副总经理、业务管理总部副总经理兼信贷部经理、业务管理总部副总经理、市场发展部总经理、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副行长;2000年4月至2001年10月借调到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工作;2001年10月至2004年10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上海分行副行长、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体制改革办公室主任兼上海分行副行长、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兼重组改制办公室主任;2004年10月至2007年8月任交通银行副行长(其中2005年7月至2006年10月兼任交通银行上海分行行长),2007年8月至今任交通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钱先生1998年从上海财经大学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王滨,男,1958年11月生,中国国籍,研究员。王先生1983年7月至1985年7月先后在黑龙江省商业厅和体改委工作;1985年7月至1990年9月历任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副科长、正科级秘书、副处级秘书;1990年9月至1991年6月任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1991年6月至1993年12月任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秘书处正处级秘书、处长;1993年12月至2000年1月历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筹备组办公室负责人,办公室主任,江西省分行行长;2000年1月至2005年4月历任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副行长、天津分行行长、北京分行行长;2005年5月至2010年4月任交通银行副行长(其中2005年5月至2006年1月兼任北京分行行长,2010年1月至今兼任北京管理部总裁);2010年4月至今任本行执行董事、副行长、北京管理部总裁。王先生2005年从南开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二)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张冀湘,男,1953年3月生,中国国籍,副研究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张先生1989年12月至1990年10月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1990年10月至1998年7月历任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科研所外研室副主任、主任,产权司副司长、司长,资产评估中心主任,1998年7月至2003年1月历任财政部基本建设司副司长、综合司副司长,2003年1月至2004年7月任财政部综合司巡视员;2004年7月至2009年8月历任交通银行董事会秘书,执行董事、董事会秘书,非执行董事、董事会秘书;2009年8月至今任交通银行非执行董事。张先生1989年从中国社会科学院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胡华庭,男,1957年11月生,中国国籍。胡先生1978年12月至2004年9月历任财政部基本建设司办事员,办公厅值班室秘书,综合计划司工资物价处副科长、副处长,预算外资金管理司中央处副处长,农业税征管司特税处副处长,综合计划司预算外资金管理二处副处长、处长,基本建设司投资二处处长、综合处处长、助理巡视员,经济建设司副司长,离退休干部局局长;2004年9月至今任交通银行非执行董事。胡先生1998年从东北财经大学获投资经济专业研究生学历。
    钱红一,男,1951年5月生,中国国籍。钱先生1972年3月至1979年7月任江苏省句容县税务局税务专管员;1979年8月至1989年8月历任江苏省税务局税政一科办事员、科员、副科长,利润监交科科长,税政四处处长,税政二处处长;1989年9月至1995年3月任江苏省财政厅工交企业财务处处长;1995年3月至2008年7月历任财政部驻江苏专员办副监察专员、监察专员;2008年8月至今任交通银行非执行董事。钱先生1986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系。
    王冬胜,男,1951年11月生,中国香港籍,2005年8月至今任交通银行非执行董事。王先生1980年4月至1997年3月历任花旗银行环球消费银行业务香港区副财务总监、业务发展总监、副董事总经理及银行业务总监,北亚洲区营业、服务及销售总监;1997年4月至2004年11月历任渣打银行中港区个人银行业务主管,香港区行政总裁,大中华区董事;2005年4月至2010年1月任汇丰集团总经理兼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香港及中国内地);2010年2月至今任汇丰集团常务总监兼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行政总裁。王先生目前还担任马来西亚汇丰银行有限公司主席兼非执行董事,越南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副主席兼非执行董事,澳洲汇丰银行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执行董事,福建永安汇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广东恩平汇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兼非执行董事,恒生银行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非执行董事,国泰航空有限公司独立非常务董事,以及香港银行学会会长等职务。王先生1976年和1979年分别从美国印第安纳大学获市场及财务学硕士学位和电脑科学硕士学位。
    冯婉眉,女,1960年12月生,中国香港籍。冯女士1983年至1996年8月历任渣打银行管理人员、库务/证券营运客户主任、库务/资本市场交易员、库务部库务经理、库务/资本市场部司库、亚太区商人银行区域司库、资本市场销售及交易董事、投资银行销售及交易董事;1996年9月至2008年4月历任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港币债券市场主管、亚洲固定收益交易主管、亚太区交易主管、环球资本市场亚太区联席主管兼司库;2008年5月至2010年1月任汇丰集团总经理兼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环球资本市场亚太区主管兼司库;2010年1月至今任汇丰集团总经理兼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环球银行及资本市场亚太区主管。冯女士目前还担任HSBC Markets(Asia) Limited董事、HSBC Securities(Japan) Limited董事等职务。冯女士1995年从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获应用财务硕士学位。
    冀国强,男,1965年11月生,中国国籍,经济师,2008年8月至今任交通银行非执行董事。冀先生1988年8月至2003年3月历任财政部办公厅办事员、科员、部长秘书室秘书(副科级)、部长办公室秘书(正科级、副处级、正处级);2003年3月至历任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办公室秘书(正处级),股权资产部副主任,机关党委副书记及人事部副主任(主持工作),股权资产部(实业投资部)主任。冀先生目前还担任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非执行董事。冀先生2007年从北京大学获公共管理硕士学位。
    雷俊,男,1970年1月生,中国国籍,经济师,2008年8月至今任交通银行非执行董事。雷先生1992年7月至1995年4月在宝山钢铁总厂工作;1995年4月至1998年6月任上海宝钢集团公司企业管理处副科长;1998年6月至2003年10月任华宝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信托业务部副总经理;2003年10月至2005年1月任上海宝钢集团公司管理创新部综合主管;2005年1月至2005年6月任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购部总经理;2005年6月至今任首都机场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总经理。雷先生目前还担任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雷先生2000年从香港大学获工商管理学硕士学位。
    马晓燕,女,1969年7月生,中国国籍,高级会计师。马女士1988年8月至2005年6月历任河南省电力公司多种经营处出纳、会计、财务科科长(其中2000年7月至2004年4月兼任河南电力实业集团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科长),河南省电力公司审计部副主任;2005年6月至2009年4月历任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主任、总会计师(其中2007年12月至2009年4月借调国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任财务资产处处长);2009年4月至今任国家电网公司金融资产管理部(国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务资产处处长。马女士2000年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工程专业。
    (三)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陈清泰,男,1937年6月生,中国国籍,研究员、高级工程师,2005年4月至今任交通银行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先生1962年9月至1970年2月在清华大学动力系任教;1970年2月至1992年5月历任第二汽车制造厂产品设计处工程师、设计科长、实验室主任,产品设计处副处长、总厂副总工程师,总厂总工程师,总厂厂长、东风汽车公司总经理、东风汽车联营公司董事长(其中1992年后兼神龙汽车公司董事长);1992年5月至1993年5月任国家经济贸易办公室副主任;1993年5月至1998年3月任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1998年3月至2004年10月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党组书记、副主任。陈先生目前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并兼任清华大学、南开大学等高校教授、博士生导师。陈先生于1962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动力系。
    李家祥,男,1953年5月生,中国香港籍,太平绅士,获颁OBE勋衔和金紫荆星章,2007年1月至今担任交通银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李先生1975年10月至1978年9月在英国伦敦永道会计师行受训;1978年10月至1979年9月任香港李汤陈会计师事务所经理;1979年10月至1992年3月任香港李汤陈会计师事务所股东会计师、副总裁;1992年4月至今任香港李汤陈会计师事务所首席会计师。李先生是香港会计师公会执业资深会计师、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澳洲资深注册会计师,同时还是英国特许秘书及行政人员公会、香港公司秘书公会的资深会员。李先生目前还担任恒生银行有限公司、华润创业有限公司、载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路讯通控股有限公司、数码通电讯集团有限公司、王氏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李先生获英国曼彻斯特大学经济系荣誉文学士、英国曼彻斯特大学和香港浸会大学荣誉博士学位。
    顾鸣超,男,1944年3月生,中国国籍,高级经济师,2007年8月至今任交通银行独立非执行董事。顾先生1968年12月至1979年8月在贵州黔东南自治州外贸局工作;1979年9月至1994年5月历任中国银行连云港分行国际结算科副科长、行长,江苏省分行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处长、副行长、行长,浙江省分行行长;1994年6月至2000年6月任中国进出口银行副行长、执行董事;2000年7月至2003年7月任国务院派驻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03年8月至2004年8月任国务院派驻交通银行监事会主席;2004年9月至2007年4月任国务院派驻中国农业银行监事会主席;2007年5月退休。顾先生目前还担任卡森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顾先生1968年毕业于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王为强,男,1947年8月生,中国国籍,高级经济师。王先生1968年9月至1988年2月先后在辽宁省西丰县三代会以及铁岭地区农贸土产站、铁岭地区财贸组(部)、铁岭地区纺织品公司、铁岭市委经济工作部工作;1988年2月至1997年11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铁岭市分行行长、辽宁省分行副行长、陕西省分行行长;1997年11月至1998年11月任陕西省人民政府秘书长;1998年11月至2000年6月任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行长;2000年6月至2003年7月任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主席兼任中国农业银行监事会主席;2003年7月至2005年10月任中国工商银行监事会主席;2005年10月至2008年6月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2008年6月至今任工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监事长。王先生目前还担任全国政协委员、西南财经大学兼职教授以及中国城市金融学会副会长。王先生1984年毕业于辽宁大学经济管理系。
    彼得o诺兰(Peter Hugh Nolan),男,1949年4月生,英国国籍,教授,获颁CBE勋衔。诺兰先生1971年至1975年任英国伦敦大学研究人员;1976年至1978年任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讲师;1978年至1979年任英国牛津大学研究人员;1979年至1997年任英国剑桥大学经济与政治学院讲师;1997年至今任英国剑桥大学Judge商学院教授。诺兰先生1981年从英国伦敦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陈志武,男,1962年8月生,美国国籍,教授。陈先生1990年6月至1995年6月任美国威斯康辛大学麦迪逊分校金融学助理教授;1995年7月至1999年7月历任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金融学助理教授、副教授;1999年7月至今任美国耶鲁大学管理学院金融学教授。陈先生目前还担任Zebra Capital Management创始合伙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清华大学客座教授、长江讲席教授以及北京长策智库学术委员会主席。陈先生1990年从美国耶鲁大学获金融经济学博士学位。
    附件二:
    于亚利女士简历
    于亚利,女,1958年2月生,中国国籍,高级会计师。于女士1979年12月至1993年2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鲁山县支行会计股会计员、副股长、副行长,平顶山市分行稽核科副科长、科长;1993年2月至1996年11月历任交通银行郑州分行财务会计处处长、副行长;1996年11月至2004年8月历任交通银行财务会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2004年8月至2007年5月任交通银行首席财务官(其中2004年8月至2004年12月兼任财务会计部总经理,2004年12月至2005年7月兼任总行预算财务部总经理); 2007年5月至今任交通银行副行长兼首席财务官。于女士2006年从复旦大学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附件三:
    杨东平先生简历
    杨东平,男,1956年10月生,江苏宜兴人,中国国籍,高级经济师。杨先生1989年5月至2003年9月历任交通银行武汉分行证券业务部副经理,信贷处副处长、处长,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副行长,行长;2003年9月至2007年5月历任交通银行香港分行副总经理、总经理;2007年5月至今任交通银行首席风险官。杨先生1998年从武汉大学获国际金融专业硕士学位。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陈清泰、李家祥、顾鸣超、王为强、彼得?诺兰(PeterHughNolan)、陈志武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附件),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包括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
  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作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
  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
  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陈清泰、李家祥、顾鸣超、王为强、彼得?诺兰(PeterHughNolan)、陈志武
  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
  (于2010年6月29日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以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行使下列权限:
  一、股权投资审批权
  单个项目投资(含发起设立、参股、增资、收购兼并等)金额不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2%的股本权益性投资事项,由董事会审批,并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通过。
  二、债券投资审批权
  (一)对中国国债(含财政部代理发行、代办兑付的地方政府债券)和债券评级为投资级(含)以上的主权国家及地区政府债券、国际金融组织债券、中国人民银行票据、国家开发银行债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债券、中国进出口银行债券、中国工商银行债券、中国农业银行债券、中国银行债券、中国建设银行债券和中国铁道部债券的投资,由董事会审批。
  (二)除上述第一款规定的债券外,对投资级(含)以上债券的投资或有足额担保的投资级以下债券的投资,如果对单个债券发行主体的投资余额不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10%,由董事会审批。
  三、资产购置审批权
  (一)固定资产购置审批权
  对单项资产价值不超过30亿元的科技系统购置事项,由董事会审批。
  对单项资产价值不超过30亿元的固定资产购置事项,由董事会审批。年终决算后,董事会应将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实际执行情况作为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并上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信贷资产购置审批权
  信贷资产购置和授信事项,由董事会审批。
  (三)非信贷资产购置审批权
  单项资产价值不超过20亿元的其他非信贷资产购置事项,由董事会审批。
  四、资产处置审批权
  (一)固定资产处置审批权
  拟处置的单项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如不超过30亿元,且该单项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与最近四个月内已经处置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的总和不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固定资产净值的33%,由董事会审批。
  (二)股权资产处置审批权
  单个项目金额不超过10亿元的股权资产处置事项,由董事会审批。
  (三)信贷和其他非信贷资产处置审批权
  信贷和其他非信贷资产处置事项,由董事会审批。
  上述三项所称资产处置,包括出售、转让等行为,但不包括以有关资产提供担保的行为。
  五、资产核销审批权
  (一)信贷资产核销审批权
  单户金额不超过10亿元的信贷资产核销事项,由董事会审批。
  (二)固定资产核销审批权
  单项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不超过5亿元的核销事项,由董事会审批。
  (三)股权资产核销审批权
  单个项目金额不超过5亿元的股权资产核销事项,由董事会审批。
  (四)其他非信贷资产核销审批权
  单户金额不超过3亿元的其他非信贷资产核销事项,由董事会审批。
  六、资产抵押及其他非商业银行业务担保事项审批权
  单笔金额不超过10亿元对外提供资产抵押或其他非商业银行业务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批。
  七、机构审批权
  本公司在境内外投资设立和入股的法人机构(含具有法人资格的银行、非银行机构或公司),以及该法人机构对外投资、增加资本金、分立、合并等重大事项,需股东行使决定权的,由董事会审议决定;涉及投资额度的,按照本授权方案关于股权投资的审批权限执行。
  八、对外赠予审批权
  单项对外赠予支出不超过800万元,且当年对外赠予支出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与本公司上一年度净利润万分之三之和,由董事会审批。
  对遭遇突发重大事件地区的援助如超过以上总额或单笔限额,可由董事会审批,但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通过。
  本授权方案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股东大会作出新的授权方案时止。在授权期限内,股东大会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股东大会决议的形式对相关授权进行补充或调整。
  本授权方案中的货币币种为人民币(包括等值的外币),金额或比率均包含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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