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0年10月21日至2010年10月27日期间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7人,会议有效行使表决权票数7票。会议的召集、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草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审议了《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草稿)》正文和摘要,认为: 1、《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草稿)》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草稿)》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3、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报告上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2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