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0年12月21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848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40亿元的公司债券,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公司董事会(董事长)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