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中国航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每日余额最高限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鉴于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航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财务”)已于2009年10月27日签署《金融财务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服务协议”),根据本公司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本公司承诺:在上述服务协议的框架之内,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中航财务的实际存款每日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黄斌 董事会秘书 中国北京,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