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质押解除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玺萌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玺萌置业")通知,玺萌置业曾于2008年12月18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5%),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详见2008年12月20日刊登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质押公告》(临2008-037))。上述股份于2010年6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解除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玺萌置业持有本公司200,474,013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4%;解除上述质押后累计质押67,506,102股股份,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33.67%,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49%。 备查文件: 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