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副总裁变动的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0年8月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10年8月11日以书面审议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充分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郝贵博士、薛继连先生和王品刚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批准免去郝贵博士、薛继连先生和王品刚先生的公司副总裁职务。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工作变动原因,郝贵博士、薛继连先生和王品刚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副总裁职务。在担任本公司副总裁期间,郝贵博士、薛继连先生和王品刚先生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以非常敬业的态度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和义务,在保障公司运营、维护公司利益、促进公司发展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对他们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 黄清 201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