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苏金陵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的公告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0年9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金陵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江苏金陵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陵旅游公司”)以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购买江苏盱眙县以下四幅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见下表),并授权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相关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0年9月11日披露的编号为临2010-012号公告。 2010年10月13日,在盱眙县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金陵旅游公司竞得以下四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取得盱眙县国土资源局签发的《成交确认书》。根据该成交确认书,四幅地块的总面积为66,274平方米,成交总价为3355万元人民币。 地块 成交单价 成交总价 编号 地块位置 出让面积(m2) (元/ m2) (万元) XG10103 天泉湖旅游生态园小龙山住宅地块 8605 470.66 405 XG10104 天泉湖旅游生态园养生地块(会所) 1339 746.83 100 XG10105 天泉湖旅游生态园养生地块(公寓一期) 25286 490.39 1240 XG10106 天泉湖旅游生态园紫霞岭地块A 31044 518.62 1610 总计 66274 506.23 3355 金陵旅游公司将于2010年10月28日前与盱眙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特此公告。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