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再持有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公告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0年7月22日接到南京市投资促进委员会《关于同意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不再持有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批复》(宁投外管[2010]86号):"鉴于公司外资持股比例已降至4.75%,同意公司不再持有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收回商外资资审字[2006]0620号批准证书。" 公司已根据批复文件向南京市投资促进委员会交回了上述批准证书,并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相应的工商变更手续,于2010年8月23日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由于公司原为外资比例低于25%的外商投资企业,从未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故本次变更不涉及公司税收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