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增发A股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0年8月4日收到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953号),核准本公司增发不超过20亿股新股,批复自核准本次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核准文件的要求及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