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0年5月26日在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南街19号太原铁道大厦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5月20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各位董事及监事,应出席会议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0人,独立董事周春生先生委托独立董事李文兴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对董事会通知所列议案投赞成票。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选举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武汛先生已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酝酿,选举杨绍清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