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1、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监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2、公司负责人董事长董林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宋莺女士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4、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但已由公司董事会审核(审计)委员会审阅。 5、本半年度报告分别以中、英文两种语言编订,除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两种文体若出现解释上的歧义时,以中文本为准。 目 录 一、公司基本情况…………………………………………………………………3 二、股本变动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6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9 四、董事会报告……………………………………………………………………10 五、重要事项………………………………………………………………………15 六、财务报告………………………………………………………………………21 七、备查文件目录………………………………………………………………132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重钢股份公司”) 英文名称:Chongqing Iron & Steel Company Limited (缩写“CISL”) 公司法定代表人:董林 董事会秘书:游晓安 联系地址:中国重庆市大渡口区钢铁路30号 电话:86-23-6884 5030 传真:86-23-6884 9520 电子信箱:yxa@email.cqgt.cn 证券事务代表:彭国菊 联系地址:中国重庆市大渡口区钢铁路30号 电话:86-23-6884 2582 传真:86-23-6884 9520 电子信箱:clarapeng@email.cqgt.cn 注册、办公及联系地址:中国重庆市大渡口区钢铁路30号 邮政编码:400084 电话:8623-68845030 传真:8623-68849520 公司网址:http://www.cqgt.cn 电子信箱:dms@email.cqgt.cn 公司信息披露报纸: 国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香港:《文汇报》、《中国日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址:http://www.sse.com.cn 及http://www.hkexnews.hk 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H股) 股票简称:重庆钢铁(A股)/ 重庆钢铁(H股) 股票代码:601005(A股)/ 1053(H股)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1、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简称“本集团”)主要财务数据和指 标(人民币千元) 指标项目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 19,373,916 15,968,458 21.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 5,556,630 5,555,662 0.02 益(或股东权益)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 3.21 3.21 0 产(元) 本报告期(1~6)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营业利润 -6,879 35,442 -119.41 利润总额 1,302 40,659 -96.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68 31,622 -96.9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 -5,986 27,209 -122.00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01 0.020 -95.00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01 0.020 -95.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03,502 -167,960 -795.1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0.87 -0.10 -770.00 额(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02 0.56 减少0.54个百分 点 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人民币千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435 政府补助 5,962 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84 减: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对税务影响 1,227 合计 6,954 2、按中国会计准则和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会计报表之报告期净利润、报告期 末净资产的差异说明(人民币千元) 中国会计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归属于上市公司 968 1,448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5,556,630 5,540,383 股东的净资产 差异说明 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下,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在递延收益中,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损益。本公司于 2007 年1 月 1 日 (首次执行日)起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2006)。在中国会计准则下,首次执行日之前,满足补助所附条件时,将补助确认在资本公积中。首次执行日之后,改为确认在递延收益中,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损益。 二、股本变动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一)报告期内股本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期末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 本次 本次变动增减(+,-) 变动前 变动后 公 发 积 比例 行 送 比例 数量 金 其他 小计 数量 (%) 新 股 (%) 转 股 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845,000,000 48.76 - - - -845,000,000 -845,000,000 0 0 - 1、国家持股 - - - - - - - - 2、国有法人持股 835,800,000 48.23 - - - -835,800,000 -835,800,000 0 0 3、其他内资持股 9,200,000 0.53 - - - -9,200,000 -9,200,000 0 0 其中: 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4,200,000 0.24 - - - -4,200,000 -4,200,000 0 0 境内自然人持股 5,000,000 0.29 - - - -5,000,000 -5,000,000 0 0 4、外资持股 - - - - - - - - - 其中: 境外法人持股 - - - - - -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 - - -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888,127,200 51.24 - - - 845,000,000 845,000,000 1,733,127,200 100 1、人民币普通股 350,000,000 20.19 - - - 845,000,000 845,000,000 1,195,000,000 68.95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538,127,200 31.05 - - - - - 538,127,200 31.05 4、其他 - - - - - - - - - 三、股份总数 1,733,127,200 100- - - 0 0 1,733,127,200 100 注:本公司845,000,000股限售股份于2010年3月1 日解除限售。 (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1、报告期末本公司股东总数为103,597名,其中A股股东103,288名,H股股东309名。 2、报告期末前10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的股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 件股份数量 份数量 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股东 48.23% 835,800,000 0 冻结 35,000,000 HKSCC NOMINEES LIMITED 外资股股东 30.40% 526,871,670 0 未知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趋势 境内非国有法人股东 0.46% 8,000,000 0 未知 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李晶 境内自然人股东 0.17% 2,894,693 0 未知 深圳市丽莎置业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股东 0.13% 2,199,214 0 未知 刘磊 境内自然人股东 0.11% 1,832,663 0 未知 李世珍 境内自然人股东 0.11% 1,828,900 0 未知 徐飞 境内自然人股东 0.10% 1,675,700 0 未知 周勇 境内自然人股东 0.09% 1,600,000 0 未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 境内非国有法人股东 0.06% 1,124,749 0 未知 中证5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注 1:母公司与其余 9 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本公司亦不知晓其余 9 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注 2:于报告期末除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母公司”)持有本公司的35,000,000 股股份被冻结外,本公司并不知晓其它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含 5%)的股东报告期内所持股份有无被质押、冻结或托管的情况。 注 3:HKSCC NOMINEES LIMITED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H 股526,871,670股,乃分别代表多个客户持有。 3、报告期末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00,8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HKSCC NOMINEES LIMITED 526,871,670 境外上市外资股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趋势投资混合 8,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型证券投资基金 李晶 2,894,693 人民币普通股 深圳市丽莎置业有限公司 2,199,214 人民币普通股 刘磊 1,832,663 人民币普通股 李世珍 1,828,900 人民币普通股 徐飞 1,675,700 人民币普通股 周勇 1,6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中证 500 1,124,749 人民币普通股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注:本公司并不知晓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4、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 2010 年 6 月 30 日,董事会并无得悉任何人士或其联系公司在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权益或淡仓,并须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336 条之规定备存的登记册予以记录的持有本公司股份及相关股份中拥有权益或淡仓的人士。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票。 报告期末,董事、监事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第 7 及 8 部分已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其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的定义)的股份、相关股份或债券证中拥有的权益或淡仓(包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之该等规定被假设或视作拥有之权益或淡仓),或必须列入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352 条的规定予以存置的登记册内的,或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联交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的权益及淡仓如下: 于重庆钢铁集团朵力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原为重庆恒达钢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权益: 姓名 权益类别 股份数目(股) 袁进夫 个人 2,400 陈山 个人 800 孙毅杰 个人 800 陈红 个人 1,600 注:1、上述资料表明,董事及监事于重庆恒达钢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权益已于 2002 年 12 月由本公司转入母公司。 除上述披露者外,各董事、监事或彼等的联系人于2010年6月30 日概无于本公司或其相联法团的股份中拥有任何权益。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新聘或解聘情况。 四、董事会报告 (除特别注明外,本报告涉及的财务数据均节录自本集团未经审计的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回顾 1、报告期内本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10 年上半年,国内钢材市场的剧烈波动,及原燃材料价格的上涨,给钢铁企业盈利造成了较大的影响。本公司积极应对市场行情的变化,在稳定重庆市大渡口(“老区”)生产的同时,努力在重庆市长寿区江南镇(“新区”)开展产品认证、产品销售和市场开拓工作,在逐步扩大生产规模,调整产品结构的同时,确保公司实现经营盈利。本公司2010 年上半年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 6,947,852 千元,实现税前利润人民币 1,301 千元,同比增长32.54%和下降96.8%。 报告期内,本公司在老区通过精心编制生产计划,加强生产管理,确保钢材销售合同的兑现,同时,合理安排生产,充分利用生产间隙进行设备维护与检修,合理控制钢坯储存量,实现各轧机均衡生产,保证老区生产稳定。本公司在新区通过保高炉顺行,控制原辅料质量,开展各生产环节的达产攻关,实现了新区的顺行和有效生产。本公司 2010 年上半年共生产焦炭 100.64 万吨、生铁 212.48 万吨、钢 226.34 万吨、钢材(坯)190.32 万吨,同比增长51.34%、47.08%、41.48%、27.36%。 报告期内,本公司面对生产规模的扩大,各种原辅料消耗不断增加的情况,以扩大资源总量,稳定供应渠道作为原料采购工作重点,建立和完善原料供应的相关制度,协调新区、老区之间的原料供应,确保原料供应满足生产所需。同时,根据原料需求计划,结合原料市场行情,充分利用现有原料库存,适度控制原料采购量。 报告期内,本公司加强市场信息的搜集和分析,适时调整销售策略,克服国内钢材市场剧烈波动的不利影响。在市场行情好时,坚持保价、保重点战略客户的销售策略,在市场行情反转时,保产促销,稳定了本公司效益。同时,本公司在现有 2700mm 中厚板产品用户的基础上,拓展了 4100mm 宽厚板产品的销售。本公司 2010 年上半年共销售钢材(坯)170.70万吨,比去年同期增长14.13%。 报告期内,本公司建立了新区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新区炼钢厂、中厚板厂和热轧薄板厂三家单位通过了中国船级社质量体系认证,同时,本公司积极推进新区造船用钢板的认证工作,2010年上半年已取得了CCS、LR、GL、DNV、RINA、BV、NK、KR等八家船级社认证。同时,本公司还加强了4100mm宽厚板的船板、碳素结构钢、低合金钢、桥梁钢等产品的试制生产,并制定了2700mm中厚板产品约26个钢材品种在4100mm宽厚板生产的相关工艺,实现了2700mm中厚板大部分产品在4100mm宽厚板的生产。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分析 截止 2010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 6,947,852 千元,同比增加32.54%;除税前盈利人民币1,302千元,同比减少96.8%。 2010 年上半年,本公司西南地区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3,469,123 千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08%;其他地区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3,478,729 千元,较上年同期增加92.21%。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比上 地区 (人民币千元) 年同期增减(%) 西南地区 3,469,123 1.08 其他地区 3,478,729 92.21 合计 6,947,852 32.54 2010 年上半年,本公司销售钢材(坯)产品收入人民币 6,618,143 千元,占总收入的 95.25%,比上年同期增加 31.78%;销售水渣、焦化副产品等产品收入人民币 329,709千元,占总收入的4.75%,比上年同期增加50.04%。 2010 年上半年 2009 年上半年 比 2009 年上半年 品种 人民币千元 比重(%) 人民币千元 比重(%) 增减(%) 板材 3,510,557 50.53 2,190,074 41.78 60.29 型材 1,663,840 23.95 1,613,343 30.78 3.13 线材 805,704 11.60 803,464 15.33 0.28 初轧坯 562,729 8.10 309,754 5.91 81.67 冷轧薄板 75,313 1.07 105,603 2.01 (28.68) 小计 6,618,143 95.25 5,022,238 95.81 31.78 其他 329,709 4.75 219,746 4.19 50.04 合计 6,947,852 100.00 5,241,984 100.00 32.54 2010 年上半年,本公司钢材(坯)产品销售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 1,595,905千元。一是价格回升,钢材(坯)平均售价人民币 3,877 元/吨,比上年同期上涨15.46%,增加销售收入人民币 859,919 千元;二是产销量增加,共销售钢材(坯)170.7万吨,比上年同期增加14.13%,增加销售收入人民币735,986千元。 售价 比 2009 年上半年 2010 年上半年 2009 年上半年 销售价格 增减收入(人民币千 (元/吨) (元/吨) 增减(%) 元) 板材 4,036 3,496 15.45 469,638 型材 3,756 3,305 13.65 199,793 线材 3,648 3,151 15.77 109,787 初轧坯 3,587 3,155 13.69 67,781 冷轧薄板 4,560 3,777 20.73 12,920 合计 3,877 3,358 15.46 859,919 销量 比 2009 年上半年 2010 年上半年 2009 年上半年 销售量 增减收入(人民币 (万吨) (万吨) 增减(%) 千元) 板材 86.97 62.63 38.86 850,728 型材 44.30 48.81 (9.24) (149,056) 线材 22.09 25.50 (13.37) (107,449) 初轧坯 15.69 9.82 59.78 185,199 冷轧薄板 1.65 2.80 (41.07) (43,436) 合计 170.70 149.56 14.13 735,986 3、报告期内经营成果情况 2010 年上半年,本公司除税前盈利人民币 1,302 千元,比上年同期减少人民币39,357千元,其中: 主营业收入 主营业成本 毛利率 主营业收入比上 主营业成本比上 品种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 年同期增减(%) 年同期增减(%) 板材 3,510,557 3,199,411 8.86 60.29 67.70 型材 1,663,840 1,537,235 7.61 3.13 5.18 线材 805,704 738,263 8.37 0.28 1.07 初轧坯 562,729 515,466 8.40 81.67 81.68 冷轧薄板 75,313 81,514 (8.23) (28.68) (33.62) 小计 6,618,143 6,071,889 8.25 31.78 34.74 其他 329,709 282,179 14.42 50.04 38.14 合计 6,947,852 6,354,068 8.55 32.54 34.89 (1)2010 年上半年,公司主营业务实现毛利人民币 593,784 千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62,357千元,主要是: (i)2010 年上半年,钢材价格较上年同期有所回升,本公司钢材(坯)平均售价人民币3,877元/吨,同比上涨15.46%,增加利润约人民币859,919千元。 (ii)2010 年上半年,公司钢材(坯)销售量 170.7 万吨,同比增加 14.13%,增加利润约人民币 72,933 千元,主要是由于 4100mm 宽厚板项目主体工程投产后,销售规模扩大。 (iii)2010 年上半年,公司钢材(坯)平均销售成本为3,557 元/吨,同比增加18.06%,减少利润约人民币 902,556 千元,主要原因一是矿石、煤炭、合金及生铁等原燃材料价格上涨;二是电价上涨,电力成本增加;三是 4100mm 宽厚板项目主体工程投产后处于设备磨合、逐步顺行时期,成本相对较高。 (ⅳ)2010年上半年公司销售水渣、焦化副产品、钢边切头和水电气等副产品实现毛利人民币 47,530 千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 32,061 千元,主要原因一是副产品价格较去年同期有所回升;二是 4100mm 宽厚板项目主体工程投产后,副产品等销量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 (2)2010 年上半年期间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 108,965 千元,主要原因一是4100mm 宽厚板项目主体工程投产后,公司钢材销量增加,销售费用有所增加;二是贷款规模较去年同期增大使利息支出增加。 4、报告期财务状况分析 (1)于 2010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资产总额人民币 19,373,916 千元,负债总额人民币 13,671,207 千元,资产负债率为 70.57%;流动资产人民币 10,125,959 千元,流动负债人民币9,066,212千元,流动比率111.69%。 (2)2010 年上半年,本公司存货储备增加及销售回款中票据结算量增大等原因,经营活动的现金净流出量为人民币 1,503,502 千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量人民币1,920,115 千元,扣除公司建设热轧板带和宽厚板项目等形成的投资项目净现金支出人民币 583,994 千元后,本公司当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人民币 167,381 千元。于 2010年6月30 日,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人民币1,237,567千元。 (二)展望 2010 年下半年,受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的持续影响,世界经济增长的不确定性增加,我国经济正朝着宏观经济调控的预期方向发展。随着国家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调整钢材出口退税等政策的实施,国内钢材出口将受到限制,钢铁行业产能过剩,供需矛盾突出会长期存在。国际铁矿石实行季度定价,国内原燃料价格的上涨,钢材价格上涨受限,使钢铁企业盈利能力较弱,经营压力日益加大。下半年,本公司将以保生产稳定、顺行,确保公司实现经营盈利为目标,继续开拓原料供应资源,扩大原料采购,保生产所需;继续强化设备的点检定修,平衡新区、老区生产,保持适度生产规模;继续扩大4100mm 的产品认证、产品试制工作,努力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继续加强市场分析,加强产销衔接,推进4100mm 宽厚板产品的市场销售及进行 1780mm产品的前期销售准备。 (三)报告期投资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10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千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08,000 本报告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含承 1,012,308 销、发行等相关费用) 承诺项目 拟投入金 是 否 变 实际投入 产 生 收 是否符合 是否符合预 额 更项目 金额(不 益情况 计划进度 计收益 含承销、 发行等相 关费用) 板带工程技术改 2,038,110 否 2,224,815 不适用 是 不适用 造 合计 2,038,110 - 2,224,815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 不适用 和收益的说明 变更原因及变更 不适用 程序说明 尚未使用的募集 银行专用账户存储,将继续按照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使用 资金用途及去向 承诺项目使用情况 本公司冷轧项目目前营运正常,受本公司前部热轧板生产线(冷轧生产的主要原料)尚未建成投产的影响,导致外购原料成本过高,不能满负荷生产,报告期内出现亏损现象。 报告期内,本公司热轧板带工程按计划实现网络节点,具备全线热负荷试车条件,已累计支付款项人民币1,573,190千元。 2、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名称 预算项目金额 项目进度 项目收益情况 投产初期设备磨合、需逐步顺行;同时 钢材市场低迷等因素影响,报告期内暂 4100mm宽厚板项目 1,918,000 71% 出现亏损现象 合 计 1,918,000 71% - 报告期内,本公司4100mm宽厚板工程生产线主体工程于2010年4月正式投入生产,已累计支付款项约人民币1,947,775千元。 五、重要事项 (一)、公司治理的情况 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及联交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了较完善的法人治理制度和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2009]34 号公告的规定及重庆证监局《关于做好重庆市辖区上市公司 2009 年年度报告的通知》(渝证监发[2010]36 号)的要求,本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以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 公司治理的完善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地坚持,并持续的改进和提高。未来,公司将继续根据有关规定及时更新完善公司内部制度,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意识,促进公司规范持续健康发展。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以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之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作为公司董事及监事证券交易的守则;在向所有董事、监事做出特定查询后,本公司确定公司董事及监事均有遵守上述守则所规定的有关董事及监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 本公司董事亦认为,报告期内本公司已遵守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企业管治常规守则条文。 (二)2010 年中期股息 董事会不建议派发中期股息。 (三)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及执行情况 2010年6月22 日,本公司200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因此,报告期内没有进行利润分配。 (四)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重大资产收购、出售或处置以及收购兼并事项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有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的重大资产收购、出售或处置以及收购兼并事项。 (六)重大关联交易 1、《服务和供应协议》构成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与母公司于2008年1月22 日订立《服务和供应协议》(“服务和供应协议”)。 服务和供应协议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 2010年12月31日止的三年期间。 根据服务和供应协议,本公司同意向母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不包括本公司)(“母公司集团”)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概述如下: (1)生产材料(如焦化副产品、钢坯、型材、钢板及线材等产品); (2)水、电、天然气设施服务以及内部铁路货运服务。 根据服务和供应协议,母公司集团同意向本公司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概述如下: (1)原材料(如铁矿石、白云石、石灰石、铁合金、废钢、生铁)、生产材料(如耐火材料等产品),机械及设备、备件; (2)技术服务、安装设计及技术顾问服务; (3)本公司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氧气及其它气体; (4)交通、建筑及维修、电信、环境及培训以及社会福利服务(主要包括医疗、失业及养老保险金管理等服务);管理本公司员工的该等社会福利服务的费用由母公司集团支付。 根据服务和供应协议,本公司及母公司集团将允许相互使用及占用各自的厂房。 服务和供应协议的定价基准:(ⅰ)钢材(钢板、钢坯等)、生铁、铁矿石、铁合金、废钢、耐火材料、氧气及运输服务为市场定价;(ⅱ)辅料、铁路运输、环保服务为本公司与母公司集团商定的提供该等产品或服务的成本加利润定价;(ⅲ)设备及零部件为该等设备及零部件供应商的投标价格确定;(ⅳ)水、电、天然气及社会福利服务为重庆市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价格或金额确定;(ⅴ)技术服务市场定价,或按国家文件规定价格,或提供该等产品的成本加利润定价;(ⅵ)厂房租赁按该等厂房的折旧费加维修费定价。 2、土地租赁构成的关联交易 根据本公司与母公司于1997年8月14 日达成的土地租赁协议及补充协议、于2002年12月8日达成的土地租赁协议及补充协议、于2009年2月10日和2月23 日续订的土地租赁协议,本公司分别租用母公司面积为2,559,973平方米、216,430平方米、337,473平方米土地及9,151平方米,租期分别为20年、15年、3年及3年,该等租赁期届满可续租。 根据上述土地租赁协议,租赁母公司土地使用权年租金2009 年度为每平方米为人民币5.75 元,2010 年度及2011 年度为每平方米为人民币6.33 元。 3、生产线委托试运行及授权使用资产构成的关联交易 2009年12月24日,本公司与母公司订立《生产线委托试运行合同》(“生产线委托试运行合同”)。根据生产线委托试运行合同,本公司对母公司在中国重庆长寿区江南镇新建的钢铁冶炼生产线及相关辅助公用设施进行试运行。委托试运行期间为合同生效起暂定为6个月,如提前完成试运行,则委托试运行期间到实际完成试运行之日止。试运行期间,母公司每月向本公司支付试运行管理费用人民币100万元。 根据生产线委托试运行合同,本公司对母公司在重庆市长寿区江南镇的钢铁冶炼生产线及相关辅助公用设施的试运行已完成。2010年4月19 日,本公司与母公司订立《授权使用资产协议》(“授权使用资产协议”)终止了生产线委托试运行合同。根据授权使用资产协议,本公司自2010年4月1 日起无偿使用母公司资产一年。 4、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 2010年1月1日至6月30 日,本公司与母公司集团的所有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的持续性关联交易,均采用现金结算,并对本公司利润无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本公司向母公司集团销售及提供劳务和采购及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为人民币775,111千元和人民币1,279,153千元。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 交易金额 占同类交易金 交易金额 占同类交易金 关联方 (人民币千元) 额的比例 (人民币千 额的比例 (%) 元) (%) 重庆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6,987 2.08 423,677 9.89 重庆钢铁集团铁业有限责任公司 - - 242,315 60.11 重庆钢铁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7,357 0.39 119,870 12.86 重庆朝阳气体有限公司 176,786 52.64 199,920 92.82 重庆巫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 126,141 8.55 重庆钢铁集团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 11,526 22.81 重庆钢铁集团设计院 - - 85,566 9.18 重庆钢铁集团三峰工业有限公司 - - 22,340 1.60 重庆钢铁集团产业有限公司 79,509 1.14 17,089 0.40 重庆钢铁集团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 - 8,399 12.47 重庆钢铁集团中兴实业公司 - - 95 - 重庆四钢钢业有限责任公司 117,687 1.78 3,982 1.02 重庆钢铁集团三峰科技有限公司 - - 13,347 1.13 重庆钢铁集团钢管有限责任公司 154,105 2.33 - - 重庆三钢钢业有限责任公司 145,428 2.20 - - 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5,734 0.37 - - 重庆钢铁集团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1,233 0.37 - - 重庆钢铁集团朵力房地产股份有限公 20,919 0.30 - - 司 其他 19,366 - 4,886 - 合计 775,111 - 1,279,153 - 报告期内,本公司支付母公司土地租赁费人民币9,900千元。 报告期内,上述持续关联交易根据有关交易协议条款进行,交易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4、与母公司所订立的重大合约 截止2010年6月30 日,除上述服务和供应协议、土地租赁协议及授权使用资产协议之外,本公司概无与控股股东签订任何重大合约。 (七)公司与关联方非经营性债权、债务往来 截至2010年6月30 日,本公司与各关联方除日常经营性往来外,不存在其他的债权或债务,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本公司资金的情况。 (八)重大托管、承包、租赁 2010年4月19 日,本公司就母公司在重庆市长寿区江南镇的钢铁冶炼生产线及相关辅助公用设施与其订立授权使用资产协议,期限自2010年4月1日起至 2011年3月31日止(暂定一年)。母公司不得就本公司获授权使用资产向本公司收取任何费用。 根据授权使用资产协议,母公司同意向本公司提供有关生产线和设施的设计、安装及相关设备的所有技术资料,协调相关安装、施工、设备供应商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工作,并由其缴纳资产保险费。本公司在授权使用资产期间,自主安排与资产相关的生产经营管理,承担就使用资产产生的损益,承担因违规操作发生的安全环保责任,承担超出保险公司赔偿部分的相关损失。 通过订立授权使用资产协议,可避免与母公司产生同业竞争,也能使本公司在重庆市长寿区江南镇建成投产的4100mm轧机和1780mm轧机能获得生产所需钢坯。 除上所述外,本公司不存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重大托管、承包、租赁其它公司资产或其它公司托管、承包、租赁本公司资产的事项,亦不存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事项。 (九)持股 5%以上股东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说明书》中,本公司控股股东承诺:自公司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截止本报告期,本公司控股股东没有违背上述承诺。 (十)证券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没有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十一)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没有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的情况。 (十二)持股 5%以上股东 2008 年追加股份限售承诺 报告期内,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没有自愿追加延长股份限售期、设定或提高最低减持价格等股份限售承诺的情况。 (十三)员工情况 于2010年6月30 日,本公司拥有在岗员工12,015人,其中生产人员9,782人,销售人员173人,工程技术人员961人,财务人员94人,管理人员1,005人。 公司注重对员工知识更新和技能的培训,于报告期内,培训员工14,285人次,培训率为56%。 (十四)临时公告索引 公告名称 公告编号 披露日期 披露媒体及互联网页 2009年12月份钢材产量快报 临2010-001 2010-1-8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2009年度业绩预减公告 临2010-002 2010-1-28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2010年1月份钢材产量快报 临2010-003 2010-2-6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控股股东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 临2010-004 2010-2-23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示性公告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2010年2月份钢材产量快报 临2010-005 2010-3-6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关联交易公告 临2010-006 2010-3-19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2010年3月份钢材产量快报 临2010-007 2010-4-8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H股公告:董事会会议通知 2010-4-13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书面 临2010-008 2010-4-14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议案决议公告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公告 临2010-009 2010-4-14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融资租赁公告 临2010-010 2010-4-14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关联交易公告 临2010-011 2010-4-20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临2010-012 2010-4-23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公告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临2010-013 2010-4-23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公告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周年大 临2010-014 2010-4-30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会的通知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2010年4月份钢材产量快报 临2010-015 2010-5-6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H股公告:澄清公告 2010-5-11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2010年5月份钢材产量快报 临2010-016 2010-6-8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公告 临2010-017 2010-6-9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200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公 临2010-018 2010-6-23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告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监事辞职及建议选举监事 临2010-019 2010-6-30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 临2010-020 2010-6-30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东大会的通知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H股股东通函 2010-6-30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六、财务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006)编制的2010年中期财务报表(未经 审计)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0 年 06 月 30 日 编制单位: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 附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五、1 1,298,703 1,590,937 应收票据 五、2 1,550,361 1,059,242 应收账款 五、3 417,070 194,863 预付款项 五、4 727,819 341,905 其他应收款 五、5 74,421 26,700 存货 五、6 5,597,998 4,066,174 其他流动资产 五、7 459,587 227,518 流动资产合计 10,125,959 7,507,339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五、8 20,000 5,000 固定资产 五、9 6,456,985 4,797,858 在建工程 五、10 1,679,599 2,908,862 工程物资 五、11 591,095 244,391 无形资产 五、12 332,336 335,841 递延所得税资产 五、13 117,132 118,387 其他非流动资产 50,810 50,780 非流动资产合计 9,247,957 8,461,119 资产总计 19,373,916 15,968,458 刊载于第 34 页至第 103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2010 年 06 月 30 日 编制单位: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 附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五、15 3,192,092 2,280,313 应付账款 五、16 2,420,600 1,424,757 预收款项 五、17 1,166,827 951,578 应付职工薪酬 五、18 82,229 62,536 应交税费 五、19 5,040 68,924 应付利息 1,690 1,200 其他应付款 五、20 338,106 125,61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五、21 1,859,628 1,900,118 流动负债合计 9,066,212 6,815,04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五、22 2,533,365 1,760,410 长期应付款 五、23 1,487,111 1,130,793 其他非流动负债 五、24 584,519 706,551 非流动负债合计 4,604,995 3,597,754 负债合计 13,671,207 10,412,796 股东权益 股本 五、25 1,733,127 1,733,127 资本公积 五、26 1,164,384 1,164,384 盈余公积 五、27 575,082 575,082 未分配利润 五、28 2,084,037 2,083,069 少数股东权益 146,079 - 股东权益合计 5,702,709 5,555,662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9,373,916 15,968,458 董林 宋莺 宋莺 主管会计工作 法定代表人 的公司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刊载于第 34 页至第 103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资产负债表 2010 年 06 月 30 日 编制单位: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 附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048,731 1,590,937 应收票据 1,550,361 1,059,242 应收账款 九、1 415,070 194,863 预付款项 681,419 341,905 其他应收款 九、2 74,381 26,700 存货 5,597,998 4,066,174 其他流动资产 459,587 227,518 流动资产合计 9,827,547 7,507,339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九、3 173,000 5,000 固定资产 6,456,608 4,797,858 在建工程 1,678,879 2,908,862 工程物资 591,095 244,391 无形资产 332,336 335,841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7,132 118,387 其他非流动资产 50,810 50,780 非流动资产合计 9,399,860 8,461,119 资产总计 19,227,407 15,968,458 刊载于第 34 页至第 103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资产负债表(续) 2010 年 06 月 30 日 编制单位: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 附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192,092 2,280,313 应付账款 2,419,300 1,424,757 预收款项 1,166,827 951,578 应付职工薪酬 82,220 62,536 应交税费 5,040 68,924 应付利息 1,690 1,200 其他应付款 338,027 125,61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859,628 1,900,118 流动负债合计 9,064,824 6,815,04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533,365 1,760,410 长期应付款 1,487,111 1,130,793 其他非流动负债 584,519 706,551 非流动负债合计 4,604,995 3,597,754 负债合计 13,669,819 10,412,796 股东权益 股本 1,733,127 1,733,127 资本公积 1,164,384 1,164,384 盈余公积 575,082 575,082 未分配利润 2,084,995 2,083,069 股东权益合计 5,557,588 5,555,662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9,227,407 15,968,458 董林 宋莺 宋莺 主管会计工作 法定代表人 的公司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刊载于第 34 页至第 103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合并利润表 2010 年 1 月至 6 月 编制单位: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2010 年 2009 年 项目 附注 1 月至 6 月 1 月至 6 月 一、营业收入 五、29(1) 6,965,240 5,253,842 减:营业成本 五、29(2) 6,364,119 4,719,528 营业税金及附加 304 141 销售费用 172,357 139,233 管理费用 265,352 247,873 财务费用 169,987 111,625 二、营业利润(损失以“-”填列) -6,879 35,442 加:营业外收入 五、30 8,607 5,799 减:营业外支出 五、31 426 582 三、利润总额 1,302 40,659 减:所得税费用 五、32 1,255 9,037 四、净利润 47 31,622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五、33(1) 0.001 0.020 (二)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五、33(2) 0.001 0.020 六、其他综合收益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47 31,62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968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921 — 董林 宋莺 宋莺 主管会计工作 法定代表人 的公司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刊载于第 34 页至第 103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利润表 2010 年 1 月至 6 月 编制单位: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2010 年 2009 年 项目 附注 1 月至 6 月 1 月至 6 月 一、营业收入 九、4(1) 6,965,240 5,253,842 减:营业成本 九、4(2) 6,364,119 4,719,528 营业税金及附加 304 141 销售费用 172,357 139,233 管理费用 263,157 247,873 财务费用 170,303 111,625 二、营业利润(损失以“-”填列) -5,000 35,442 加:营业外收入 8,607 5,799 减:营业外支出 426 582 三、利润总额 3,181 40,659 减:所得税费用 1,255 9,037 四、净利润 1,926 31,622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0.001 0.020 (二)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0.001 0.020 六、其他综合收益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1,926 31,622 董林 宋莺 宋莺 主管会计工作 法定代表人 的公司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刊载于第 34 页至第 103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0 年 1 月至 6 月 编制单位: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2010 年 2009 年 项目 附注 1 月至 6 月 1 月至 6 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096,617 6,131,41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736 6,37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103,353 6,137,79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8,799,498 -5,675,81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09,269 -306,759 支付的各项税费 -295,270 -259,46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818 -63,71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606,855 -6,305,75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五、34(1) -1,503,502 -167,96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1,546 1,124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265 4,12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811 5,24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575,805 -507,810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15,000 -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90,805 -507,81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3,994 -502,562 刊载于第 34 页至第 103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合并现金流量表(续) 2010 年 1 月至 6 月 编制单位: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2010 年 2009 年 项目 附注 1 月至 6 月 1 月至 6 月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47,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784,626 1,938,956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相关的现金 51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441,626 1,938,95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322,130 -1,293,023 分配股利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99,381 -140,41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521,511 -1,433,44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20,115 505,516 四、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额 五、34(1) -167,381 -165,00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04,948 1,147,053 五、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五、34(2) 1,237,567 982,047 董林 宋莺 宋莺 主管会计工作 法定代表人 的公司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刊载于第 34 页至第 103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现金流量表 2010 年 1 月至 6 月 编制单位: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2010 年 2009 年 项目 附注 1 月至 6 月 1 月至 6 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096,617 6,131,41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736 6,37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103,353 6,137,79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8,799,498 -5,675,81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08,883 -306,759 支付的各项税费 -295,270 -259,46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61 -63,71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604,712 -6,305,75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九、5 -1,501,359 -167,96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1,546 1,124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949 4,12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495 5,24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527,604 -507,810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168,000 -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95,604 -507,81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89,109 -502,562 刊载于第 34 页至第 103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现金流量表(续) 2010 年 1 月至 6 月 编制单位: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2010 年 2009 年 项目 附注 1 月至 6 月 1 月至 6 月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784,626 1,938,956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相关的现金 51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294,626 1,938,95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322,130 -1,293,023 分配股利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99,381 -140,41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521,511 -1,433,44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73,115 505,516 四、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额 九、5 -417,353 -165,00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04,948 1,147,053 五、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87,595 982,047 董林 宋莺 宋莺 主管会计工作 法定代表人 的公司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刊载于第 34 页至第 103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2010 年 1 月至 6 月 编制单位: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本期金额 上年同期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项目 附注 少数股 股东权 少数股 股东权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东权益 益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东权益 益合计 一、上期期末/本期期初余额 1,733,127 1,164,384 575,082 2,083,069 - 5,555,662 1,733,127 1,164,384 566,679 2,180,756 - 5,644,946 二、本期增减变动 (一)净利润 968 -921 47 31,622 31,622 (二)其他综合收益 上述(一)和(二)小计 968 -921 47 31,622 31,622 (三)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股东投入资本 147,000 147,000 (四)利润分配 五、28 -对股东的分配 -173,313 -173,313 三、本期期末余额 1,733,127 1,164,384 575,082 2,084,037 146,079 5,702,709 1,733,127 1,164,384 566,679 2,039,065 - 5,503,255 董林 宋莺 宋莺 主管会计工作 法定代表人 的公司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刊载于第 34 页至第 103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股东权益变动表 2010 年 1 月至 6 月 编制单位: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本期金额 上年同期金额 项目 股东权 股东权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益合计 益合计 一、上期期末/ 本期期初 1,733,127 1,164,384 575,082 2,083,069 5,555,662 1,733,127 1,164,384 566,679 2,180,756 5,644,946 余额 二、本期增减变动 (一) 净利润 1,926 1,926 31,622 31,622 (二) 其他综合收益 上述(一)和(二)小计 1,926 1,926 31,622 31,622 (三) 利润分配 -对股东的分配 -173,313 -173,313 三、本期期末余额 1,733,127 1,164,384 575,082 2,084,995 5,557,588 1,733,127 1,164,384 566,679 2,039,065 5,503,255 董林 宋莺 宋莺 主管会计工作 法定代表人 的公司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刊载于第 34 页至第 103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一、 公司基本情况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是于 1997 年 8 月 11 日在重庆市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母公司为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重钢集团”)。 本公司是经国务院国家体改委体改生字[1997]127 号文批准,由重钢集团作为唯一发起人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重钢集团进行重组的一部分,本公司根据重组协议接受了重钢集团的主要钢铁业务以及母公司其中一家附属公司— 重庆恒达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恒达”) ,并据此发行 650,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 元的国有法人股予重钢集团。上述资产负债经中咨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了资产评估,评估净资产为人民币 99,953.85 万元。此项评估于 1997 年 7 月 22 日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审核以国资评[1997]706 号文确认此评估项目的合规性。 于 1997 年 8 月 27 日,本公司经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证委发[1997]51 号文批准,本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本公司分别于 1997 年 10 月 15 日及 1997 年 11 月 6日 , 在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简 称 “ 香 港 联 交 所 ”) 发 行 普 通 股410,000,000 股及超额配售普通股 3,944,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并分别于1997 年 10 月 17 日及 1997 年 11 月 10 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H 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为 1,063,944,000 股。其中,内资股 650,000,000 股,境外上市外资股 H股 413,944,000 股。 于 1998 年 12 月 7 日,本公司经商务部商外资资审字[1998]0087 号文批准成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于 2002 年 12 月,本公司收购恒达的全部资产与负债。同时,本公司将所持有的恒达全部法人股转让予重钢集团。 于 2006 年 8 月 9 日,本公司根据2006 年 6 月 9 日股东周年大会的批准,向普通股股东每 10 股派送 3 股红股,共计 319,183,200 股。红股派送完成后,本公司的总股本由 1,063,944,000 股增至 1,383,127,200 股。其中,内资股为 845,000,000 股,境外上市外资股 H 股 538,127,200 股。 一、 公司基本情况(续) 本公司于 2007 年 1 月 2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证监会”)批准,在境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50,000,000 股 A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8,000,000 元,并于 2007 年 2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同时,原重钢集团持有的 845,000,000 股尚未流通股于上述 A 股发行完成后自动转为 A股。重钢集团已承诺,自本公司 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A 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由 1,383,127,200 股增至 1,733,127,200 股。其中,境内上市内资股 A 股 1,195,000,000 股,境外上市外资股 H 股 538,127,200 股。 根据 2009 年 6 月 1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联合发布的《境内证券 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 号)第五条的 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按实际发行数量的10%,将上 市公司部分国有股转持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根据 2009 年 6 月 19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联合发布的第 63 号公告第三条的规定,“应转持 股份自公告之日起冻结”,因此,重钢集团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的 35,000,000 股 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冻结。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日,该等 股份仍处于冻结状态,重钢集团尚未收到有关部门下达的转持指令。重钢集团在 本公司 A 股上市时所持有的 845,000,000 股股份已于 2010 年 3 月 1 日起解除限 售,其中 810,000,000 股股份已上市流通。 本公司于 2009 年 12 月 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书面议案审议通过了 《关于投资建设重钢靖江基地项目的议案》。本公司将在江苏靖江市经济开发区新港园区投资建设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靖江物流基地,并与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重庆轮船(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靖江新世纪投资有限公司及靖江市天骄物资有限公司以发起方式共同发起设立三峰靖江港务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峰物流”)。三峰物流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00千元,本公司为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 51%。本公司已于 2010 年 1 月和 3 月累计认缴出资额 153,000 千元,达到协定持股比例。三峰物流已于 2010 年 1 月 12 日获取正式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一、 公司基本情况(续) 根据重庆市政府节能减排、产业布局和战略规划的要求,重钢集团需进行环保搬迁,将其主要产业由重庆市大渡口区搬迁至重庆市长寿区江南镇晏家工业园区( 以下简称“长寿新区”) 。本公司也在重庆市政府拟定的搬迁范围之内。重钢集团考虑到本公司将来按照重庆市政府统一安排实施的环保搬迁,可能导致本公司部分固定资产不能继续正常使用,为保障本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重钢集团承诺以自有资金或部分长寿新区钢铁项目资产弥补本公 司因搬迁发生的固定资产减损。截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包括重钢股份在内的重钢集团整体搬迁工作正在准备过程之中,本公司位于长寿新区的 4100mm 宽厚板生产线主体工程已于 2010 年 4 月试运行结束并投产。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主要从事中厚钢板、钢坯、型材、线材及焦化副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二、 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 1、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 2、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合并财务状况和财务状况、合并经营成果和经营成果以及合并现金流量和现金流量。 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同时符合证监会 2010 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3、 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12 月 31 日止。 4、 记账本位币及列报货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本公司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 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 ; 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为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二、 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续)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续)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集团作为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控制权而支付的资产(包括购买日之前所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减去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如为正数则确认为商誉;如为负数则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将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本集团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其他各项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购买方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 当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时,其差额确认为商誉。 当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时,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公司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受控制子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由控制开始日起至控制结束日止包含于合并财务报表中。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视同被合并子公司在本公司最终控制方对其开始实施控制时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以及前期比较报表进行相应调整。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自本公司最终控制方对被合并子公 司开始实施控制时起将被合并子公司的各项资产、负债以其账面价值并入本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被合并子公司的经营成果纳入本公司合并利润表。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自购买日起将被购买子公司资产、负债及经营成果纳入本公司财务报表中。 二、 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续)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续)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和损益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和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单独列示。 如果归属少数股东的亏损超过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除公司章程或协议规定少数股东有义务承担并且少数股东有能力予以弥补的部分外,其余部分冲减母公司股东权益。如果子公司以后期间实现利润,在弥补了由母公司股东权益所承担的属于少数股东的损失之前,所有利润全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当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时,合并时已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时所有集团内部交易及余额,包括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均已抵销。集团内部交易发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该损失。 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8、 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合为人民币。 即期汇率是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外汇牌价。 年末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专门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汇兑差额(参见附注二、15)外,其他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 币性项目,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二、 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续) 9、 金融工具 本集团的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借款及股本等。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集团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于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时按取得资产或承担负债的 目的,把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分为不同类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贷款及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其他金融负债。 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均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初始确认后,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如下: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包括交易性金 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本集团持有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及衍生工具属于此类。 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 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应收款项以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 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集团将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且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初始确认后,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二、 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续) 9、 金融工具(续)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续)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在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没有归类到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初始确认后按成本计量。 除上述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外,其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股东权益,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当期损益。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参见附注二、19(3))。 - 其他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是指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包括财务担保合同负债。财务担保合同指本集团作为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本集团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负债以初始确认金额扣除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与按照或有事项原则(参见附注二、18)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两者之间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二、 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续) 9、 金融工具(续) (2) 公允价值的确定 本集团对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本集团已持有的金融资产或拟承担的金融负债的报价为现行出价;本集团拟购入的金融资产或已承担的金融负债的报价为现行要价。 对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采用的估值方法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的成交价、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市场报价和现金流量折现法。本集团定期评估估值方法,并测试其有效性。 (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的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将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时,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集 团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 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二、 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续) 9、 金融工具(续) (4) 金融资产的减值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有关应收款项减值的方法(参见附注二、10),其他金融资产的减值方法如下: -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运用个别方式评估减值损失。 当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该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至该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本集团将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运用个别方式评估减值损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本集团将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从股东权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 (5)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 本公司发行权益工具收到的对价扣除交易费用后,确认为股本、资本公积。 回购本公司权益工具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股东权益。 二、 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续) 10、 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 应收款项同时运用个别方式和组合方式评估减值损失。 运用个别方式评估时,当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该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减记至该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当运用组合方式评估应收款项的减值损失时,减值损失金额是根据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 包括以个别方式评估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 的以往损失经验,并根据反映当前经济状况的可观察数据进行调整确定的。 在应收款项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 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本集团将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1) 对于应收关联公司,本集团采用个别评估的方式计提坏账准备。 (2) 对于应收其他公司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同时按照采用个别方式和组合方式计 提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 当应收账款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 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 来信用损失)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 标准 时,本集团对该部分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 按个别方式评估减值损失;经个别方式评估没有计提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 减值损失的部分,再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评估减值方法 损失(详见下述(4))。 (3) 对于应收其他公司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账款以及上述(2) 中纳入组合评估的应收账款一并按照信用风险特征进行组合,按组合方式计提坏账准备(详见下述(4))。 二、 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续) 10、 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续) (4)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如下: 对于应收其他公司,本集团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账款,以及单项金额重大、但经单独测试后未计提过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以下应收账款组合坏账准备: 账龄 计提比例 4 至 12 个月(含 1 年) 5% 1 年至 2 年(含 2 年) 25% 2 年至 3 年(含 3 年) 50% 3 年以上 100% (5) 对于其他应收款,本集团采用个别评估的方式计提坏账准备。 11、 存货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以及周转材料。周转材料指能够多次使用、但不符合固定资产定义的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和其他材料。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计量。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入账。 除原材料采购成本外,在产品及产成品还包括直接人工和按适当比例分配的生产制造费用。 二、 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续) 11、 存货(续)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续)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本集团以对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有直接影响的客观证明,如产成品的市场销售价格、与产成品相同或类似商品的市场销售价格、生产成本资料以及销售部门提供的有关资料等为基础计算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为生产而持有的原材料,其可变现净值根据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为基础确定。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当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相关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按单个存货项目计算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入存货跌价准备。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集团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及包装物等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12、 长期股权投资 (1) 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a) 通过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合并日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对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 - 对于其他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二、 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续) 12、 长期股权投资(续) (1) 初始投资成本确定(续) (b) 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 其他长期股权投资,指本公司对被投资企业没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对于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并采用成本法进行后续计量。 (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a) 对子公司的投资 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由本公司享有的部分确认为投资收益,但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 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除外。期末对子公司投资按照成本减去减值准备后记入资产负债表内。 在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 的长期股权投资按附注二、6 进行处理。 (b) 其他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长期股权投资,指本集团对被投资企业没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采用成本法对其他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后续计量。对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由本集团享有的部分确认为投资收益,但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除外。 二、 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续) 12、 长期股权投资(续) (3) 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投资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参见附注二、17。 对于其他长期股权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其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股权投资发生减值的,采用个别方式进行评估,该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低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 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该减值损失不能转回。期末,其他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成本减去减值准备后记入资产负债表内。 13、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本集团为生产商品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外购固定资产的初始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使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费用。自行建造固定资产按附注二、14 确定初始成本。 对于构成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本集团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本集团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对于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包括与更换固定资产某组成部分相关的支出,在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与固定资产日常维护相关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以成本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记入资产负债表内。 二、 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续) 13、 固定资产(续) (2)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集团对固定资产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残值率分别为: 类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40 年 3% 2.43% 机器设备及其他设备 8~20 年 3% 4.85%~12.13% 运输工具 8 年 3% 12.13% 本集团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3) 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参见附注二、17。 (4)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和计价方法参见附注二、23(3)所述的会计政策。 (5) 固定资产处置 固定资产满足下述条件之一时,本集团会予以终止确认。 - 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 - 该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 报废或处置固定资产项目所产生的损益为处置所得款项净额与项目账面金额之间的差额,并于报废或处置日在损益中确认。 14、 在建工程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工程用物资、直接人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参见附注二、15)和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此前列于在建工程,且不计提折旧。期末,在建工程以成本减减值准备(参见附注二、17)记入资产负债表内。 融资租入在建工程的认定依据和计价方法参见附注二、23(3)所述的会计政策。 二、 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续) 15、 借款费用 本集团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并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 除上述借款费用外,其他借款费用均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财务费用。 在资本化期间内,本集团按照下列方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 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 : -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 门借款,本集团以专门借款当期按实际利率计算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本集团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的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是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本集团确定借款的实际利率时,是将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金额所使用的利率。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而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资本化期间是指本集团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当资本支出和借款费用已经发生及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时,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当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对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本集团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二、 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续) 16、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以成本减累计摊销(仅限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及减值准备(参见附注二、17)记入资产负债表内。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集团将无形资产的成本扣除残值和减值准备后按直线法在预计使用寿命期内摊销。 各项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分别为: 项目 摊销年限(年) 土地使用权 50 年 商标使用权 10 年 本集团将无法预见未来经济利益期限的无形资产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并对这类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没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本集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一项或若干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或获得新工序等。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如果开发形成的某项产品或工序等在技术和商业上可行,而且本集团有充足的资源和意向完成开发工作,并且开发阶段支出能够可靠计量,则开发阶段的支出便会予以资本化。资本化开发支出按成本减减值准备(参见附注二、17)后记入资产负债表。其它开发费用则在其产生的期间内确认为费用。 17、 除存货、金融资产及其他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资产减值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内部及外部信息以确定下列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包括: - 固定资产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二、 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续) 17、 除存货、金融资产及其他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资产减值(续) 本集团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或资产组、资产组组合,下同)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 资产组是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资产组由创造现金流入相关的资产组成。在认定资产组时,主要考虑该资产组能否独立产生现金流入,同时考虑管理层对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方式、以及对资产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式等。 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是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税前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估计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资产的账面价值会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与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相关的减值损失,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 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但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如可确定的)、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如可确定的)和零三者之中最高者。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会转回。 18、 预计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 时义务,且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以及有关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本集团会确认预计负债。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预计负债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后的金额确定。 二、 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续) 19、 收入 收入是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收入在其金额及相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并且同时满足以下不同类型收入的其他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 (1) 销售商品收入 当同时满足上述收入的一般确认条件以及下述条件时,本集团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 本集团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货方; - 本集团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本集团按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2) 提供劳务收入 本集团按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提供劳务收入金额。 在资产负债表日,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根据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 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如果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则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如果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则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 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是按借出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 20、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本集团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的各种形式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除因辞退福利外,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相应增加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 二、 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续) 20、 职工薪酬(续) (1) 退休福利 按照中国有关法规,本集团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集团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上述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职工退休后,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职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除此之外,本集团还参与了重钢集团为职工设立的社会统筹以外的退休福利计划。 (2) 住房公积金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除退休福利外,本集团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为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及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本集团每月按照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向相关部门支付住房公积金及上述社会保险费用,并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本集团直接向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通过重钢集团支付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本集团除了支付上述规定的退休福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外,不再承担其他退休福利及社会保险福利。倘若在支付上述规定的退休福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后尚有应付职工的退休福利及社会保险费用,由重钢集团承担支付责任。 二、 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续) 21、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向本集团投入的资本。政府拨入的投资补助等专项拨款中,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作为资本公积处理的,也属于资本性投入的性质,不属于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用于补偿本集团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用于补偿本集团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则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2、 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根据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定。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包括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如果不属于企业合并交易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则该项交易中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会产生递延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预期收回或结算方式,依据已颁布的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账面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二、 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续) 22、 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续)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 并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23、 经营租赁、融资租赁 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1) 经营租赁租入资产 经营租赁租入资产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 (2) 经营租赁租出资产 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按附注二、13(2)所述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按附注二、17 所述的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经营租赁租出资产所产生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收入。经营租赁租出资产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金额较大时应当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金额较小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 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续) 23、 经营租赁、融资租赁(续) (3) 融资租赁租入资产 本集团融资租入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本集团将因融资租赁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融资租赁租入资产按附注二、13(2)所述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按附注二、17 所述的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 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入资产所有权的,租入资产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集团对未确认融资费用采用实际利率法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摊,并按照借款费用的原则处理(参见附注二、15)。 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将与融资租赁相关的长期应付款减去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差额,分别以长期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列示。 24、 股利分配 资产负债表日后,经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股利或利润,不确认为资产负债表日的负债,在附注中单独披露。 二、 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续) 25、 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本集团的关联方。本集团及本公司的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 (a) 本公司的母公司; (b) 本公司的子公司; (c) 与本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d) 对本集团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e) 与本集团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企业或个人; (f) 本集团的合营企业; (g) 本集团的联营企业; (h) 本集团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i) 本集团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j) 本公司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 (k) 与本公司母公司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l) 本集团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除上述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要求被确定为本集团或本公司的关联方外,根据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以下企业或个人( 包括但不限于)也属于本集团或本公司的关联方: (m) 持有本公司 5% 以上股份的企业或者一致行动人; (n)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本公司 5% 以上股份的个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上市公司监事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o) 在过去 12 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 12 月内,存在上述(a) ,(c)和(m)情形之一的企业; (p) 在过去 12 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 12 月内,存在(i) ,(j)和(n)情 形之一的个人;及 (q) 由(i) ,(j) ,(n)和(p)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 二、 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续) 26、 分部报告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经营分部,是指集 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存在相似经济特征且 同时在以下方面具有相似性的,可以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产品或劳务的性质; -生产过程的性质; -产品或劳务的客户类型; -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方式; -生产产品及提供劳务受法律、行政法规的影响。 27、 主要会计估计及判断 编制财务报表时,本集团管理层需要运用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对会计政策的应用及资产、负债、收入及费用的金额产生影响。实际情况可能与这些估计不同。本集团管理层对估计涉及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的判断进行持续评估,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除关于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假设和风险因素的数据外,其它主要估计金额的不确定因素如下: (1) 应收款项减值 如附注二、10 所述,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审阅按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款项,以评估是否出现减值情况,并在出现减值情况时评估减值损失的具体金额。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显示个别或组合应收款项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出现大幅下降的可观察数据、显示个别或组合应收款项中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出现重大负面变动的可观察数据等事项。如果有证据表明以前年度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发生变化,则会予以转回。 二、 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续) 27、 主要会计估计及判断(续) (2) 除存货、金融资产及其他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资产减值 如附注二、17 所述,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除存货、金融资产及其他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资产进行减值评估,以确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是否下跌至低于其账面价值。如果情况显示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可能无法全部收回,有关资产便会视为已减值,并相应确认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是资产(或资产组) 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或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由于本集团不能可靠获得资产(或资产组) 的公开市价,因此不能可靠准确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生产产品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集团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3) 折旧和摊销 如附注二、13 和 16 所述,本集团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集团定期审阅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集团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改变而确定。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三、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 增值税 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 17% 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营业税 按应税营业收入计征 3%、5%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征 15%、25% 2、 税收优惠及批文 (1) 于 2003 年 4 月,本公司收到重庆市国家税务局于 2003 年 2 月 17 日发布的《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实行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批复》(渝国税函[2003]57 号)及重庆市大渡口区国家税务局于 2003 年 2 月 21日发布的《关于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实行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复函》(大渡口国税函[2003]8 号)的同意,本公司自 2001 年至 2010 年期间可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税率减为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以下简称“新税法”) 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 2007 年 3 月 16 日通过,自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国务院于 2007 年 12 月 2 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 国发[2007]39 号)新税法规定,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定期减免税优惠的企业,新税法施行后继续按原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的优惠办法及年限享受至期满为止。因此,本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率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至2010 年 12 月 31 日仍为15%。 本公司之子公司三峰物流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 25%。 (2) 本公司自 2004 年至 2007 年期间购入若干国产设备。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财税字[2000]49 号文件《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本公司购买国产设备的部分款项可抵免企业所得税。 三、 税项(续) 2、 税收优惠及批文(续) 根据重庆市大渡口区国家税务局《关于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2004 年度购买 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复函》( 大渡口国税函[2006]3 号)、重庆市大渡口 区国家税务局 2006 年批复的《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度购买国产设备投 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申请审批表》、重庆市大渡口区国家税务局 2007 年批复的《重 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06 年度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申请审批表》和重庆市大渡口区国家税务局 2008 年批复的《重庆市纳税人减免税备案表》( 大国税减(抵)备免[2008]041801 号) ,本公司于 2004 年、2005 年、2006 年及 2007 年购买国产设备可抵免所得税额合计人民币 238,692 千元。上述可抵免额度中,人民币12,178 千元已用作抵免本公司 2005 年度的应纳企业所得税,人民币 52,394 千元已用作抵免本公司 2006 年度的应纳企业所得税,人民币 53,287 千元已用作抵免本公司 2007 年度的应纳企业所得税,人民币 86,214 千元已用作抵免本公司 2008 年度的应纳企业所得税;于 2007 和 2008 年度批准的剩余人民币 34,619 千元尚未抵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国税发[2008]52 号文件《关于停止执行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本公司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对新购买国产设备未申请抵免企业所得税,对尚未抵免的所得税税额也未进行确认。 3、 其他说明 (1) 本公司于 2009 年 11 月 25 日向重庆市国税局递交了《关于融资租赁有关情况的汇报》,申请对本公司与建信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的融资租赁交易( 附注五、9(2)(a))不予征收增值税。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日,本公司暂未取得重庆市国税局关于不予征收增值税的正式批复;本公司对与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的融资租赁交易( 附注五、9(2)(b))尚未向重庆市国税局递交增值税免税申请。 如本公司最终不能获得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不予征收增值税的正式批复,上述融资租赁交易将导致本公司 2010 年 1 至 6 月净利润减少 1,456 千元,并将导致流动负债增加人民币 184,544 千元,非流动负债减少人民币 184,544 千元。 (2) 本公司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下固定资产增值税进项的全面抵扣。 (3) 本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适用的税率和税率优惠政策较上年度没有发生变化。 四、 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1、 重要子公司情况 通过设立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冲 实质上构成 本年少数股东 减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 子公司 业务 注册资本 年末实际 对子公司净 持股比 表决权 是否合 年末少数 权益中用于冲 的本年亏损超过少数股 子公司全称 注册地 经营范围 类型 性质 出资额 投资的其他 例(%) 比例(%) 并报表 股东权益 减少数股东损 东在该子公司年初所有 项目余额 益的金额 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后 的余额 三 峰 靖 江 港 有限 货物装卸、驳运、仓储 物流 务 物 流 有 限 责任 江苏 300,000 经营、货运代理、货运 153,000 - 51% 51% 是 146,079 921 - 企业 责任公司 公司 配载、普通货运 2、 本年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本年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名称 本期净资产 2010 年 1 至 6 月净利润 三峰靖江港务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298,121 -1,879 五、 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外币金额 折算率 人民币金额 外币金额 折算率 人民币金额 现金: 人民币 616 1.0000 616 675 1.0000 675 银行存款: 人民币 1,230,979 1.0000 1,230,979 1,394,940 1.0000 1,394,940 美元 256 6.7909 1,739 947 6.8282 6,469 港币 61 0.8724 53 61 0.8805 54 其他货币资金: 人民币 26,175 1.0000 26,175 188,757 1.0000 188,757 美元 5,764 6.7909 39,141 6 6.8282 42 合计 1,298,703 1,590,937 其他货币资金包括: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人民币金额 人民币金额 使用受限制: -信用证保证金 61,136 185,989 使用不受限制: -在途资金 4,180 2,810 合计 65,316 188,799 2、 应收票据 上述应收票据均为一年内到期。 上述余额中无对持有本公司 5%或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应收汇票,应收关联方票据于附注六、5(1)列示。 五、 财务报表项目注释(续) 3、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期末余额 项目 注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 (3) 273,950 48%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 (3) 148,878 26% 144,740 97% 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账款 其他不重大应收账款 149,061 26% 10,079 7%其中: 1.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 (3) 60,698 11% 10,079 17% 应收账款 2. 单项金额不重大且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88,363 15% - - 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小的应收账款 合计 571,889 100% 154,819 27%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期初余额 项目 注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 159,207 46%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 (3) 148,112 42% 144,740 98% 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账款 其他不重大应收账款 42,363 12% 10,079 24%其中: 1.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 15,929 4% 10,079 63% 收账款 2.单项金额不重大且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 26,434 8% - - 该组合的风险较小的应收账款 合计 349,682 100% 154,819 44% 五、 财务报表项目注释(续) 3、 应收账款(续) (2) 上述余额中无应收持有本公司 5%或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款项,应收关联方款项于附注六、5(2)列示。 (3)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或虽不重大但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应收账款内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 273,950 - - 2.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进行 60,698 10,079 17% 减值测试的应收账款 合计 334,648 10,079 3% 于 2010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账龄为 3 年以上的应收关联方款项主要包括应收重庆钢铁集团英斯特模具有限公司和重庆钢铁集团热陶瓷有限责任公司的款项共计人民币 10,079 千元。其中,重庆钢铁集团英斯特模具有限公司财务状况欠佳,本公司管理层认为该款项的收回可能性很小,故已于 2005 年以前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计人民币 2,710 千元;重庆钢铁集团热陶瓷有限责任公司 2006 年停业重组,本公司管理层认为该款项的收回可能性很小,故于 2006 年度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计人民币7,369 千元。 期末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账款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龄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4 至 12 个月(含 1 年) 2,863 2% 137 2,766 1% 137 1 至 2 年(含 2 年) 979 1% 151 602 1% 151 2 至 3 年(含 3 年) 877 1% 293 585 1% 293 3 年以上 144,159 96% 144,159 144,159 97% 144,159 合计 148,878 100% 144,740 148,112 100% 144,740 账龄自应收账款确认日起开始计算。 五、 财务报表项目注释(续) 3、 应收账款(续) (4) 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占应收账款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账龄 总额的比例 1.重庆四钢钢业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方 63,035 3 个月以内 11% 重庆四钢钢业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方 39,913 4~12 个月 7% 2.宁波宝毅贸易有限公司 第三方 59,224 3 个月以内 10% 3.重庆钢铁集团钢管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方 40,325 3 个月以内 7% 4.广州文冲船厂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方 37,527 3 个月以内 7% 5.重庆三钢钢业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方 33,926 3 个月以内 6% 合计 273,950 4、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分类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预付原料款 587,112 272,094 预付工程设备款 64,138 39,642 预付土地款 76,569 30,169 合计 727,819 341,905 (2) 预付款项账龄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656,583 90% 267,352 78% 1 年至 2 年(含 2 年) 46,133 6% 51,559 15% 2 年至 3 年(含 3 年) 20,340 3% 22,496 6% 3 年以上 4,763 1% 498 1% 合计 727,819 100% 341,905 100% 账龄自预付款项确认日起开始计算。 五、 财务报表项目注释(续) 5、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分类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期末余额 种类 注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 (3) 22,638 28% 6,718 30% 其他不重大其他应收款 58,501 72% - - 其中: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进行减值测 58,501 72% - - 试的应收账款 合计 81,139 100% 6,718 8%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期初余额 种类 注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 (3) 16,727 50% 6,718 40% 其他不重大其他应收款 16,691 50% - - 其中: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6,691 50% - - 的应收账款 合计 33,418 100% 6,718 20% (2) 上述余额中无应收持有本公司 5%或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关联方的款项。 五、 财务报表项目注释(续) 5、 其他应收款(续) (3) 对于其他应收款,本集团采用个别评估的方式计提坏账准备。 于 2005 年度,本公司收到四川省内江市人民法院等人民法院( 以下简称“该等法院”) 的民事裁定书及其执行文件,对重庆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重庆特钢”,系原重钢集团的子公司之一,但自2003 年 6 月起已与重钢集团无任何关联关系)及重钢集团的数项合计金额分别为约人民币 18,340 千元及人民币 18,200 千元的对外债务,以重庆特钢及/或重钢集团为被执行人,以本公司为协助执行义务人,要求本公司将应支付给重钢 集团的部分股息支付到该等法院,共计约人民币 36,540 千元。据此,该等法院于 2005 年度和 2006 年度期间分别扣划了本公司共计约人民币 4,528 千元及人民币 1,059 千元的银行存款,合计人民币 5,587 千元。 于 2006 年 11 月,由于重钢集团已支付了相关债务,基于该等债务而要求本公司作为协助义务人并承担合计金额约人民币 18,200 千元连带责任的法院,已经撤销了该等诉求。 截止本财务报表批准日,与重庆特钢有关的案件尚未完结。根据本公司取得的律师对上述案件的意见,本公司认为该等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缺乏足够的法律依据,因为重钢集团已于 2003 年 6 月起解除了对重庆特钢的兼并,本公司没有任何义务协助执行。因此,本公司已向该等法院提出了不当协助执行异议,并向相关上级法院、人民政府及人大常委会等提交了申请协调解决的报告。于2007 年 5 月 25 日,最高人民法院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法(执) 明传(2007)《关于解除涉及原重庆特钢遗留债务相关案件由重庆钢铁集团承担民事责任的通知》(“通知”)。根据通知,鉴于涉及原重庆特钢遗留债务相关案件正在协调处理过程中,最高人民法院请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暂停对此类案件的执行程序,待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相关意见后再作处理。 虽然上述异议申请尚在进行中,本公司管理层认为上述被法院扣划的银行存款(列为其他应收款)的可回收性不能确定。故分别于 2005 年度及 2006 年度对扣划的款项计提了全额坏账准备,共计人民币 5,587 千元。 五、 财务报表项目注释(续) 6、 存货 (1) 存货分类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原材料 2,155,769 6,163,319 5,714,051 2,605,037 在产品 923,141 7,682,916 6,876,640 1,729,417 库存商品 307,093 7,175,950 6,354,068 1,128,975 周转材料 791,421 151,776 509,116 434,081 小计 4,177,424 21,173,961 19,453,875 5,897,510 减:存货跌价准备 111,250 188,262 - 299,512 合计 4,066,174 20,985,699 19,453,875 5,597,998 (2) 存货跌价准备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本期减少 存货种类 期初余额 本期计提 期末余额 转回 转销 原材料 2,346 - - - 2,346 在产品 29,755 96,904 - - 126,659 库存商品 18,243 91,358 - - 109,601 周转材料 60,906 - - - 60,906 合计 111,250 188,262 - - 299,512 4100mm 宽厚板生产线于 2010 年 1 至 3 月尚处于调试阶段,生产工艺不成熟,成材率低,试运行产成品单位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部分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合计人民币 188,262 千元,已资本化计入在建工程。 7、 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是增值税留抵税额和预缴企业所得税。 五、 财务报表项目注释(续) 8、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长期股权投资 20,000 5,000 减:减值准备 - - 合计 20,000 5,000 (2) 重要其他长期股权投资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在 被 投 在被投 本期计 核算 初始投资 期初 增减 期末 资 单 位 资单位 减值 本年现 被投资单位 提减值 方法 成本 余额 变动 余额 持 股 比 表决权 准备 金红利 准备 例(%) 比例(%) 厦 门 船 舶 重 工 成本法 5,000 5,000 - 5,000 2% 2% - - - 股份有限公司 江 苏 华 元 金 属 成本法 15,000 - 15,000 15,000 5% 5% - - - 加工有限公司 合计 ─ 20,000 5,000 15,000 20,000 ─ ─ - - - 本公司于 2009 年 10 月 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书面议案审议通过了 《关于投资组建江苏华元金属加工有限公司的议案》。本公司拟与江苏省江阴经济 开 发 区 靖 江 园 区 润 舟 钢 构 工 程 有 限公 司 、 江 苏 新 扬 子 造 船 有 限 公 司 、JINYANGINVESTMENTSPTE.LTD 共同出资组建江苏华元金属加工有限公司(“华元公司”)。本公司认缴出资金额为人民币 15,000 千元,持股比例为 5% ,并于 2010 年 2 月份支付。 五、 财务报表项目注释(续) 9、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厂房及 机器设备及 项目 运输工具 合计 建筑物 其他设备 账面原值 期初余额 2,330,409 5,882,493 32,280 8,245,182 在建工程转入 183,439 1,631,831 - 1,815,270 本期增加 - 4,802 381 5,183 本期减少 87 85 768 940 改良转出 - - - - 期末余额 2,513,761 7,519,041 31,893 10,064,695 减:累计折旧 期初余额 893,768 2,484,004 15,714 3,393,486 计提折旧 27,463 132,251 1,501 161,215 冲销折旧 14 83 732 829 改良转出 - - - - 期末余额 921,217 2,616,172 16,483 3,553,872 减:减值准备 期初余额 4,687 49,096 55 53,838 本期计提 - - - - 本期冲销 - - - - 期末余额 4,687 49,096 55 53,838 账面价值 期末余额 1,587,857 4,853,773 15,355 6,456,985 期初余额 1,431,954 3,349,393 16,511 4,797,858 五、 财务报表项目注释(续) 9、 固定资产(续) (2)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a) 于 2009 年 9 月 28 日,本公司与建信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建信”)签订转让合同,将账面价值合计人民币 1,230,672 千元的 4100mm 宽厚板生产线的部分尚待调试机器设备(“该等机器设备”)转让给建信,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 1,400,000 千元。于同日,本公司与建信签订租赁协议,租赁期限为 2009 年 9 月 29 日至2014 年 9 月 29 日,共计60 个月。实际租金金额以租赁成本和租赁利率为基础计算,初始租赁成本总计人民币 1,400,000 千元,租赁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 3~5 年期贷款利率下浮一个基点(0.01%)。根据资产转让合同及租赁协议,租赁期满若无违约,本次合同项下的该等设备所有权自动转移至承租人即本公司。 于 2010 年 4 月,该等机器设备的主体工程结束试运行投入正常生产。于2010 年 6 月 30 日,该等机器设备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220,724 千元。 (b) 于 2010 年 4 月 12 日,本公司与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 ”)签 订转让合同,将账面价值合计人民币 510,221 千元的 2700mm 轧机迁建项目的部分设备(“该部分机器设备”)转让给民生,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510,000 千元。于同日,本公司与民生签订租赁协议,租赁期限为 2010 年5 月 15 日至2013 年 5 月 15 日,共计 36 个月。实际租金金额以租赁成本和租赁利率为基础计算,初始租赁成本总计人民币 510,000 千元。租赁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三年期贷款利率下浮 5%。根据资产转让合同及租赁协议,租赁期满若无违约,本次合同项下的该等设备以象征性价格 10 千元由承租人重钢股份留购。 于 2010 年 6 月 30 日,该部分机器设备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504,097 千元。 (c) 此外,本公司与民生签订租赁协议,即本公司根据 2700mm 轧机迁建项目的需要选择供应商和指定设备,由民生公司购买后出租给公司使用,进行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额度为人民币 440,000 千元。租赁期限为 2011 年 5 月15 日至2014 年 5 月 15 日,共计三十六个月。实际租金金额以租赁成本和租赁利率为基础计算,初始租赁成本总计人民币 440,000 千元。租赁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四年期贷款利率下浮 5%。根据资产转让合同及租赁协议,租赁期满若无违约,本合同下的该等设备以象征性价格 10千元由承租人重钢股份留购。 于 2010 年 6 月 30 日,该租赁协议尚未履行。 五、 财务报表项目注释(续) 10、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在建工程 1,679,599 - 1,679,599 2,908,862 - 2,908,862 (2) 重大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利息 项目名称 预算数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改 本期转入 工程投入 工程进度 资本化 其中:本 本年利 良转入 期末余额 占预算 累计金 年利息资 息资本 资金来源 固定资产 比例 本化金额 化率(%) 额 1780 热 募集资金 1,400,000 994,864 238,604 - - 1,233,468 88% 52% 65,366 29,217 5.65% 轧板带 /自筹 4100 宽 贷款 1,918,000 1,876,509 314,830 - 1,814,881 376,458 114% 71% 142,476 34,317 5.65% 厚板带 / 自筹 石灰石运 贷款 61,180 9,507 23,370 - - 32,877 54% 54% - - — 输系统 / 自筹 其他 27,982 9,203 - 389 36,796 28 - — 合计 2,908,862 586,007 - 1,815,270 1,679,599 207,870 63,534 — 11、 工程物资 工程物资主要是为 4100mm 宽厚板项目和 1780mm 热轧板带项目所支付的专用设备及大型设备款。 五、 财务报表项目注释(续) 12、 无形资产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 土地使用权 商标使用权 合计 账面原值 期初余额 347,718 6,478 354,196 本期增加 - - - 期末余额 347,718 6,478 354,196 减:累计摊销 期初余额 11,877 6,478 18,355 本期增加 3,505 - 3,505 期末余额 15,382 6,478 21,860 账面价值 期末余额 332,336 - 332,336 期初余额 335,841 - 335,841 13、 递延所得税资产 (1) 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本期增减 暂时性差异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项目 计入损益 期末余额 坏账准备 277 - 277 1,849 存货跌价准备 11,359 - 11,359 75,724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8,076 - 8,076 53,839 可抵扣亏损 68,492 -10,094 58,398 389,316 融资租赁相关 —融资成本调整 4,784 9,051 13,835 92,236 —出售固定资产的收益 25,399 -212 25,187 167,917 合计 118,387 -1,255 117,132 780,881 五、 财务报表项目注释(续) 13、 递延所得税资产(续) (2) 列示在资产负债表中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净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净额 117,132 118,387 14、 资产减值准备明细 本集团于 2010 年 6 月 30 日,资产减值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本期减少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期末余额 转回 转销 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54,819 - - - 154,819 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6,718 - - - 6,718 三、存货跌价准备 111,250 188,262 - - 299,512 四、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53,838 - - - 53,838 合计 326,625 188,262 - - 514,887 15、 短期借款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期末余额 项目 年利率 原币金额 币种 汇率 人民币金额 银行借款 保证借款 -美元借款 1.45%~2.06% 40,134 美元 6.7909 273,092 -人民币借款 4.86%~5.35% 2,919,000 人民币 1.0000 2,919,000 合计 3,192,092 五、 财务报表项目注释(续) 15、 短期借款(续)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期初余额 项目 年利率 原币金额 币种 汇率 人民币金额 银行借款 保证借款 -美元借款 1.45%~1.60% 22,892 美元 6.8282 156,313 -人民币借款 5.04%~5.31% 2,124,000 人民币 1.0000 2,124,000 合计 2,280,313 保证借款由重钢集团提供担保( 附注六、4(3))。 上述余额中无对持有本公司 5%或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短期借款。 16、 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余额中无应付持有本公司 5%或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款项。 17、 预收款项 预收账款余额中无预收持有本公司 5%或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款项。 五、 财务报表项目注释(续) 18、 应付职工薪酬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3,286 320,872 330,339 13,819 二、职工福利费 - 13,113 9,265 3,848 三、社会保险费 其中:1.医疗保险费 - 41,644 41,644 - 2.基本养老保险费 28,949 90,692 70,777 48,864 3. 失业保险费 2,880 9,066 5,835 6,111 4.工伤保险费 - 2,688 2,688 - 5.生育保险费 - 1,420 1,420 - 四、住房公积金 - 23,031 23,031 - 五、其他 7,421 26,434 24,268 9,587 合计 62,536 528,960 509,267 82,229 19、 应交税费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 - 67,598 营业税 38 71 企业所得税 - - 其他 5,002 1,255 合计 5,040 68,924 20、 其他应付款 除附注六、5(3)(a) 中列示外,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中无对持有本公司5%或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其他应付款。 五、 财务报表项目注释(续) 2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项目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601,454 1,823,692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附注五、23) 258,174 76,426 合计 1,859,628 1,900,118 (2)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期末余额 项目 年利率 原币金额 币种 汇率 人民币金额 银行借款 保证借款 -美元借款 1.28%~1.35% 60,000 美元 6.7909 407,454 -人民币借款 5.29%~7.74% 1,194,000 人民币 1.0000 1,194,000 合计 1,601,454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期初余额 项目 年利率 原币金额 币种 汇率 人民币金额 银行借款 信用借款 5.40% 529,000 人民币 1.0000 529,000 保证借款 -美元借款 1.98% 60,000 美元 6.8282 409,692 -人民币借款 5.29%~5.40% 885,000 人民币 1.0000 885,000 合计 1,823,692 保证借款由重钢集团提供担保( 附注六、4(3))。 (3) 上述余额中无对持有本公司 5%或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关联方的一年内到期 的长期借款。 五、 财务报表项目注释(续) 22、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期末余额 项目 年利率 原币金额 币种 汇率 人民币金额 银行借款 信用借款 5.40% 150,000 人民币 1.0000 150,000 保证借款 -美元借款 2.85%~3.15% 75,743 美元 6.7909 514,365 -人民币借款 5.13%~7.74% 1,869,000 人民币 1.0000 1,869,000 合计 2,533,365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期初余额 项目 年利率 原币金额 币种 汇率 人民币金额 银行借款 信用借款 5.40% 100,000 人民币 1.0000 100,000 保证借款 -美元借款 3.48% 50,000 美元 6.8282 341,410 -人民币借款 5.13%~5.40% 1,319,000 人民币 1.0000 1,319,000 合计 1,760,410 保证借款由重钢集团提供担保( 附注六、4(3))。 (2) 上述余额中无对持有本公司 5%或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关联方的长期借款。 23、 长期应付款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融资租赁款( 附注五、9(2)) 1,745,285 1,207,219 减:一年内到期的部分( 附注五、21) 258,174 76,426 合计 1,487,111 1,130,793 于 2010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未确认融资费用余额为人民币458,365 千元。 上述长期应付款由重钢集团提供担保( 附注六、4(3)) 五、 财务报表项目注释(续) 24、 其他非流动负债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金融负债 400,000 520,000 递延收益-政府补助 16,823 17,223 递延收益-未实现的售后租回损益 167,696 169,328 合计 584,519 706,551 25、 股本 本集团于 2010 年 6 月 30 日股本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有限售条件股份 - 国有法人持股 - 835,800 -其他法人持股 - 4,200 - 自然人持股 - 5,0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人民币普通股- 国内上市A 股 1,195,000 350,000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香港上市 H 股 538,127 538,127 合计 1,733,127 1,733,127 26、 资本公积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股本溢价 894,257 894,257 原制度资本公积转入 270,127 270,127 合计 1,164,384 1,164,384 27 盈余公积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575,082 575,082 五、 财务报表项目注释(续) 28、 未分配利润 根据招股说明书,经本公司 2003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特别股东大会决议,2007年发行 A 股完成后,由本公司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2007 年发行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H 股与 A 股在所有方面均同股同权。 根据 2009 年 6 月 1 日股东周年大会的批准,本公司于2009 年 7 月 24 日向普通股股东派发 2008 年的年度期末股息为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 0.1 元,合计人民币173,313 千元。派息基础为截止于 2008 年 12 月 31 日已发行的 1,733,127 千股股份。 根据 2010 年 6 月 22 日股东周年大会的批准,本公司不派发2009 年度普通股股东现金股利。 29、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10 年 1 月至 6 月 2009 年 1 月至 6 月 钢材产品收入 6,618,143 5,022,238 副产品收入 329,709 219,746 其他业务收入 17,388 11,858 营业收入 6,965,240 5,253,842 (2) 营业成本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10 年 1 月至 6 月 2009 年 1 月至 6 月 主营业务成本 6,354,068 4,710,557 其他业务成本 10,051 8,971 营业成本 6,364,119 4,719,528 五、 财务报表项目注释(续) 30、 营业外收入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10 年 1 月至 6 月 2009 年 1 月至 6 月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1,471 503 政府补助 5,962 2,478 其他 1,174 2,818 合计 8,607 5,799 政府补助主要是,根据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对困难企业给予稳定岗位补贴和待岗培训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劳社发[2009]2 号),本公司收到的稳定岗位补贴和待岗培训补贴。 31、 营业外支出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10 年 1 月至 6 月 2009 年 1 月至 6 月 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36 - 捐赠支出 250 - 其他 140 582 合计 426 582 32、 所得税费用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10 年 1 月至 6 月 2009 年 1 月至 6 月 本期所得税 - - 递延所得税 1,255 9,037 合计 1,255 9,037 递延所得税费用分析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10 年 1 月至 6 月 2009 年 1 月至 6 月 暂时性差异的转回 -1,255 -9,037 五、 财务报表项目注释(续) 33、 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1) 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2010 年 1 月至 6 月 2009 年 1 月至 6 月 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 968 31,662 (人民币千元) 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1,733,127 1,733,127 (千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1 0.020 (2) 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以调整后的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调整后的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于 2010 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具有稀释性的潜在普通股(2009 年度:无) ,因此,稀释每股收益等于基本每股收益。 五、 财务报表项目注释(续) 34、 现金流量表相关情况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2010 年 2009 年 补充资料 1 月至 6 月 1 月至 6 月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47 31,622 加:固定资产折旧 161,215 149,798 无形资产摊销 3,505 2,605 处置固定资产的收益 -1,435 -503 财务费用 154,845 92,653 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1,255 9,037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720,086 140,494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 -1,421,793 -537,197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1,194,092 -9,628 使用受限的货币资金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24,853 -46,84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03,502 -167,960 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1,237,567 982,047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1,404,948 1,147,053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额 -167,381 -165,006 (2)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2010 年 2009 年 项目 1 月至 6 月 1 月至 6 月 一、现金 1,237,567 982,047 其中:库存现金 616 694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1,232,771 976,589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4,180 4,764 二、现金等价物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37,567 982,047 六、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公司的母公司及子公司情况 (1) 母公司 对本公 注册资本 对本公 组织机构 司的表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人民币千 司的持 代码 决权比 元 股比例 例 炼焦、炼铁、炼钢、 重庆市大 重庆钢铁( 集 轧钢以及钢铁生产的 渡口区大 团)有限责任 202803370 副产品、采选矿、机 1,650,706 48% 48% 堰三村 1 公司 械、电子、建筑、汽 栋 1 号 车运输、耐火材料 (2) 本公司的子公司具体情况请参见附注四。 2、 本集团及本公司与关键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10 年 1 月至 6 月 2009 年 1 月至 6 月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1,190 1,796 六、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续) 3、 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性质 关联方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与本公司关系 重钢进出口公司 20280613-3 同受重钢集团控制 重庆朝阳气体有限公司 62190279-5 同受重钢集团控制 重庆钢铁集团生活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99347-7 同受重钢集团控制 重庆钢铁集团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20299344-2 同受重钢集团控制 重庆钢铁集团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50427800-6 同受重钢集团控制 重庆钢铁集团热陶瓷有限责任公司 20288942-6 同受重钢集团控制 重庆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20299276-5 同受重钢集团控制 重庆钢铁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87686-0 同受重钢集团控制 重庆钢铁集团铁业有限责任公司 20355285-X 同受重钢集团控制 重庆钢铁集团钢管有限责任公司 20343945-1 同受重钢集团控制 重庆钢铁集团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20305150-2 同受重钢集团控制 重庆钢铁集团朵力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98850-4 同受重钢集团控制 重庆钢铁集团英斯特模具有限公司 00928742-3 同受重钢集团控制 重庆三钢钢业有限责任公司 75624734-5 同受重钢集团控制 重钢集团中兴实业公司 20288163-5 同受重钢集团控制 重庆四钢钢业有限责任公司 75009293-6 同受重钢集团控制 重庆三峰卡万塔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20298197-8 同受重钢集团控制 重庆钢铁集团设计院 20288616-1 同受重钢集团控制 重庆三环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328978-0 同受重钢集团控制 重庆钢铁集团三峰工业有限公司 75623445-6 同受重钢集团控制 重庆新港装卸运输有限公司 20298610-3 同受重钢集团控制 重庆钢铁集团产业有限公司 20298762-4 同受重钢集团控制 重庆钢铁集团三峰科技有限公司 66359560-7 同受重钢集团控制 重庆绿能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20332595-6 同受重钢集团控制 重庆东华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 75622782-X 同受重钢集团控制 重庆钢铁研究所 45038430-4 同受重钢集团控制 重庆钢铁集团电视台 20298426-3 同受重钢集团控制 重庆巫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67612426-5 同受重钢集团控制 重庆宏发房地产开发公司 20288082-7 同受重钢集团控制 重庆三峰冶金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76593447-0 同受重钢集团控制 重庆科定防腐工程有限公司 74745593-5 同受重钢集团控制 重庆昂扬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 76887616-5 同受重钢集团控制 重庆环亚建材有限公司 70936427-4 同受重钢集团控制 重庆三峰物流有限公司 76269301-8 同受重钢集团控制 重庆重钢三峰软件有限公司 70938458-2 同受重钢集团控制 重庆数码模车身模具有限公司 78424189-9 同受重钢集团共同控制 重庆新港长龙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66641868-1 同受重钢集团共同控制 六、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续) 4、 关联交易 (1) 本集团及本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零配件、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情况汇总 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2010 年 1 月至 6 月 2009 年 1 月至 6 月 占有关同类 占有关同类 采购产品 交易金额 交易额的比 交易金额 交易额的比 例 例 重庆钢铁集团矿业有 矿石及辅料 423,677 9.89% 354,634 16.96% 限公司 重庆钢铁集团铁业有 生铁 242,315 60.11% 247,598 82.84% 限责任公司 重庆钢铁集团建设工 固定资产及 119,870 12.86% 77,115 6.83% 程有限公司 在建工程 重庆朝阳气体有限公 工业气体 199,920 92.82% 125,030 91.92% 司 重庆巫峡矿业股份有 煤炭 126,141 8.55% - - 限公司 重庆钢铁集团耐火材 耐火材料 11,526 22.81% 8,568 16.90% 料有限责任公司 固定资产及 重庆钢铁集团设计院 85,566 9.18% 38,441 6.95% 在建工程 重庆钢铁集团三峰工 零配件及工 22,340 1.60% 8,051 5.92% 业有限公司 业气体 重庆钢铁集团产业有 矿石及辅料 17,089 0.40% 13,076 0.58% 限公司 重庆钢铁集团电子有 仪表配件 8,399 12.47% 5,273 2.22% 限责任公司 重庆钢铁集团热陶瓷 耐火材料 - - 4,561 3.73% 有限责任公司 及辅料 重庆钢铁集团中兴实 废钢及 95 - 561 0.35% 业公司 零配件 重庆四钢钢业有限责 废钢 3,982 1.02% 2,631 0.78% 任公司 重庆钢铁集团三峰 固定资产 13,347 1.13% 4,219 0.16% 科技有限公司 及辅料 其他 4,886 18,990 合计 1,279,153 908,748 六、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续) 4、 关联交易(续) (1) 本集团及本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零配件、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情况汇总如下(续) : 除上述关联方采购外,本集团及本公司并无向其他持有本公司 5%或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采购的情况。 向关联方采购的原材料和配件价格参照该关联方与其他第三方进行相似交易的价格或成本加利润溢价,或供应商的投标价格确定。 向关联方采购的固定资产价格参照供应商的投标价格确定。 (2) 本集团及本公司销售产品予关联方的情况汇总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2010 年 1 月至 6 月 2009 年 1 月至 6 月 销售产品 占有关同 占有关同类 交易金额 类交易额 交易金额 交易额的比 的比例 例 重庆四钢钢业有限责任 钢材 117,687 1.78% 87,937 1.75% 公司 重庆钢铁集团钢管有限 钢材 154,105 2.33% 58,150 1.16% 责任公司 重庆三钢钢业有限责任 钢材 145,428 2.20% 63,771 1.27% 公司 水电气 重庆朝阳气体有限公司 176,786 52.64% 85,132 32.78% 及辅料 重庆钢铁集团矿业有限 水电气 6,987 2.08% 3,259 1.25% 公司 及辅料 重庆钢铁集团建设工程 钢材、水电 27,357 0.39% 7,249 2.79% 有限公司 气及辅料 重庆钢铁集团运输有限 水电气 1,233 0.37% 3,100 1.19% 责任公司 及辅料 重钢集团 钢材 25,734 0.37% 251 - 重庆钢铁集团朵力房地 水电气 20,919 0.30% 45 0.44% 产股份有限公司 机钢材 重庆钢铁集团产业有限 钢材 79,509 1.14% 67,861 1.35% 公司 其他 19,366 8,790 合计 775,111 385,545 六、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续) 4、 关联交易(续) (2) 本集团及本公司销售产品予关联方的情况汇总如下(续) : 除上述关联方销售外,本集团及本公司并无向其他持有本公司 5%或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销售的情况。 向关联方销售的价格参照本集团对其他第三方客户收取或重庆市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价格确定。 (3) 控股公司及其它关联公司为本公司借款提供担保: 于 2010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之短期银行借款和长期银行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 长期借款)分别计人民币 3,192,092 千元和人民币 3,984,819 千元由重钢集团提供 担保(2009 年:人民币 2,280,313 千元和人民币 2,955,102 千元)( 附注五、15、 21、22)。 本公司与建信及民生签订的售后租回租赁协议及直接融资租赁协议( 附注五、9(2))下所负债务由重钢集团担保。该等债务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下全部已到期未付租金、延迟违约金、所定损失金(如适用)和其他应付款项等。 (4) 本集团及本公司与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其他交易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2010 年 1 月至 6 月 2009 年 1 月至 6 月 占有关同类交 占有关同类交 交易金额 交易金额 易额的比例 易额的比例 代为支付福利费用(a) 44,669 32% 27,116 40% 支付辅助性服务的费用(b) 135,748 49% 89,297 24% 土地使用权租赁费用(c) 9,900 100% 9,000 100% 辅助性服务的收入(d) 3,284 38% 1,576 53% 委托试运行损益结算(e) 499,227 100% - - 除上述交易外,本公司无与其他持有本公司 5%或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其他交易。 (i) 代为支付福利费用主要是由重钢集团代为支付的非统筹养老金及社会保险 费用。重钢集团并没有收取手续费用。 (ii) 支付的辅助性服务费用主要是支付给重钢集团及其子公司之环境保护费、 维修费、技术、工程安装费、劳务费、运输费和进出口代办费。这些服务之价格参照该等服务之市场价格或商定的提供该等服务的成本加利润溢价,或重庆市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价格确定。 六、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续) 4、 关联交易(续) (4) 本公司与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其他交易如下(续) : (iii) 支付予重钢集团的土地租赁费乃按照本公司与重钢集团签订之租赁协议确定。 (iv) 收取辅助性服务收入主要是提供给重钢集团及其子公司之内部铁路运输服务,其价格参照与重钢集团商定的提供该等服务的成本加利润溢价确定。 (v) 根据本公司与重钢集团于 2009 年 12 月 24 日签订的《生产线委托试运行合同》,对重钢集团的钢铁冶炼生产线及本公司的 4100mm 宽厚板生产线和1780mm 热轧薄板生产线试运行期间产生的收益或损失,进行每月结算,由双方按资产价值比例进行分摊,重钢集团向本公司支付或收取试运行损益结算差额。合同约定的委托试运行期间为自合同生效起暂定为 6 个月,如提前完成试运行,则委托试运行期间到实际完成试运行之日止。并且,在试运行期间,重钢集团向本公司支付试运行管理费,该费用为每月 100万元人民币。该《生产线委托试运行合同》已于 2010 年 3 月 31 日由双方协议终止,并由授权使用资产协议取代。本公司与重钢集团于 2010 年 4 月19 日订立了《授权使用资产协议》,根据此协议,“本公司获授权使用母公司在中国重庆市长寿区江南镇投资额约为人民币 399,009.73 万元的钢铁冶炼生产线及相关辅助公用设施” ,“授权使用资产协议的年限由二零一零年四月一日起至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暂定为期一年) 。母公司不得就本公司获授权使用资产而向本公司收取任何费用” ,“母公司同意向本公司提供有关生产线及设施的设计、安装及相关设备的所有技术数据,并协调相关安装、施工、设备供货商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工作。本公司则负责管理生产及承担就使用资产而产生的盈亏。” 六、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续) 5、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1) 应收票据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重庆三钢钢业有限责任公司 59,669 41,698 重庆四钢钢业有限责任公司 29,332 14,830 重庆钢铁集团钢管有限责任公司 63,992 48,195 重庆钢铁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000 应收票据合计 152,993 105,723 (2) 应收款项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重庆四钢钢业有限责任公司 102,948 63,109 重庆三钢钢业有限责任公司 33,926 19,531 重庆钢铁集团钢管有限责任公司 40,325 20,768 重庆钢铁集团热陶瓷有限责任公司 7,369 7,369 重庆钢铁集团三峰工业有限公司 6,927 5,661 重庆钢铁集团英斯特模具有限公司 2,756 2,756 重庆钢铁集团朵力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4,256 - 重庆钢铁集团铁业有限责任公司 4,000 - 重庆钢铁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5,269 - 其他 121 142 应收账款合计 237,897 119,336 坏账准备 -10,079 -10,079 应收账款净值合计 227,818 109,257 六、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续) 5、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3) 其他应付款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关联方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重钢集团(注(a)) 237,046 27,838 重庆钢铁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6,175 重庆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3,862 1,385 重庆钢铁集团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3,480 981 重庆巫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9,675 重庆钢铁集团设计院 1,965 7,395 重庆钢铁集团产业有限公司 2,352 6,176 重庆朝阳气体有限公司 5,751 - 重庆钢铁集团运输有限公司 1,938 26 重庆钢铁集团三峰科技有限公司 1,543 628 其他 271 436 其他应付款合计 258,208 70,715 (a) 本公司通过重钢集团结算应付重钢集团下属子公司的款项。重钢集团无收取任何手续费用。于 2010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暂未结清上述采购款项。 (4) 预收款项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本公司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重庆环亚建材有限公司 920 872 重钢集团(注(a)) 296,066 63,979 预收款项合计 296,986 64,851 (a) 于 2010 年 6 月 30 日,重钢集团向本公司预付的预计试运行亏损人民币296,066 千元尚未进行结算。 (5) 本公司与关联方往来款项无抵押、无担保且无固定还款期。 七、 承诺事项 1、 资本承担 于 2010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的资本承担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已签订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的对外投资合同 - 15,000 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大额发包合同 1,511,823 1,636,235 已批准但未签约的大额发包合同 17,341 78,792 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融资租赁合同 2,682,761 1,691,913 合计 4,211,925 3,421,940 2、 经营租赁承担 根据不可撤销的有关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以后应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 年以内(含 1 年) 19,769 19,769 1 年以上 2 年以内(含 2 年) 18,681 19,769 2 年以上 3 年以内(含 3 年) 17,575 17,575 3 年以上 72,128 80,843 合计 128,153 137,956 八、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于 2010 年 8 月 13 号,本公司与母公司订立协议,据此,母公司同意以人民币 37,862千元的代价转让持有重庆钢铁集团电子有限责任公司的 100%股权,代价以现金支付 。 九、 其他重要事项 1、 分部报告 本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确定了钢铁业务和物流业务,共两个报告分部。每个报告分部为单独的业务分部,提供不同的产品和服务,由于每个分部需要不同的技术及市场策略而需要进行单独的管理。本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将会定期审阅不同分部的财务信息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业绩。分部间转移价格参照向第三方销售所采用的价格确定,间接归属于各分部的费用按照收入比例在分部之间进行分配。 (1) 报告分部的利润或亏损、资产及负债的信息 为了评价各个分部的业绩及向其配置资源,本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会定期审阅归属于各分部资产、负债、营业总收入、营业总成本及经营成果,这些信息的编制基础如下: 分部资产包括归属于各分部的所有的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其他长期资产及应收款项等流动资产,但不包括分部间的股权投资及未分配的总资产等。分部负债包括归属于各分部的应付款、预付款及借款等。 分部经营成果是指各个分部产生的营业总收入,扣除各个分部发生的营业总成本,营业外收支及所得税费用(不包括分部间投资收益)后的净利润。分部之间收入的转移定价按照与其他对外交易相似的条款计算。 九、 其他重要事项(续) 1、 分部报告(续) (1) 报告分部的利润或亏损、资产及负债的信息(续) 本集团 2010 年 1 月至 6 月主要分部报表的信息列示如下: 主要分布报表(业务分部)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 钢铁 物流 未分配项目 合计 营业总收入 6,965,240 - - 6,965,240 其中:对外交易收入 6,965,240 - - 6,965,240 分部间交易收入 - - - - 减:营业总成本、营业 6,963,314 1,879 - 6,965,193 外收支及所得税费用 分部净利润 1,926 -1,879 - 47 (亏损以“-”号列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 钢铁 物流 未分配项目 合计 分部资产 18,935,421 299,509 138,986 19,373,916 分部负债 13,669,819 1,388 - 13,671,207 十、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期末余额 项目 注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 (2) 273,950 48%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 (2) 146,878 26% 144,740 99% 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账款 其他不重大应收账款 149,061 26% 10,079 7%其中: 1.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 (2) 60,698 10% 10,079 17% 应收账款 2. 单项金额不重大且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88,363 16% - - 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小的应收账款 合计 569,889 100% 154,819 27%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期初余额 项目 注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 159,207 46%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 (2) 148,112 42% 144,740 98% 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账款 其他不重大应收账款 42,363 12% 10,079 24%其中: 1.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 15,929 4% 10,079 63% 收账款 2.单项金额不重大且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 26,434 8% - - 该组合的风险较小的应收账款 合计 349,682 100% 154,819 44% 十、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 应收账款(续) (2)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或虽不重大但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应收账款内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 273,950 - - 2.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进行 60,698 10,079 17% 减值测试的应收账款 合计 334,648 10,079 3% 期末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账款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龄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4 至 12 个月(含 1 年) 863 1% 137 2,766 1% 137 1 至 2 年(含 2 年) 979 1% 151 602 1% 151 2 至 3 年(含 3 年) 877 1% 293 585 1% 293 3 年以上 144,159 97% 144,159 144,159 97% 144,159 合计 146,878 100% 144,740 148,112 100% 144,740 十、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 应收账款(续) (3) 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占应收账款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账龄 总额的比例 1.重庆四钢钢业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方 63,035 3 个月以内 11% 重庆四钢钢业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方 39,913 4~12 个月 7% 2.宁波宝毅贸易有限公司 第三方 59,224 3 个月以内 10% 3.重庆钢铁集团钢管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方 40,325 3 个月以内 7% 4.广州文冲船厂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方 37,527 3 个月以内 7% 5.重庆三钢钢业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方 33,926 3 个月以内 6% 合计 273,950 2、 其他应收款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期末余额 种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 22,638 28% 6,718 30% 其他不重大其他应收款 58,461 72% - - 其中: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 58,461 72% - - 应收账款 合计 81,099 100% 6,718 8%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期初余额 种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 16,727 50% 6,718 40% 其他不重大其他应收款 16,691 50% - - 其中: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 16,691 50% - - 应收账款 合计 33,418 100% 6,718 20% 十、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 长期股权投资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在被投资 在被投资单 被投资 核算 初始投资 增减 年末 减值 本年计提 现金 年初余额 单位持股 位表决权比 单位 方法 成本 变动 余额 准备 减值准备 红利 比例(%) 例(%) 三峰靖江港 务物流有限 成本法 153,000 - 153,000 153,000 51% 51% - - - 责任公司 厦门船舶重 工股份有限 成本法 5,000 5,000 - 5,000 2% 2% - - - 公司 江苏华元金 属加工有限 成本法 15,000 - 15,000 15,000 5% 5% - - - 公司 合计 ─ 173,000 5,000 168,000 173,000 ─ ─ - - - 4、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10 年 1 月至 6 月 2009 年 1 月至 6 月 钢材产品收入 6,618,143 5,022,238 副产品收入 329,709 219,746 其他业务收入 17,388 11,858 营业收入 6,965,240 5,253,842 (2) 营业成本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10 年 1 月至 6 月 2009 年 1 月至 6 月 主营业务成本 6,354,068 4,710,557 其他业务成本 10,051 8,971 营业成本 6,364,119 4,719,528 十、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5、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2010 年 2009 年 补充资料 1 月至 6 月 1 月至 6 月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1,926 31,622 加:固定资产折旧 161,212 149,798 无形资产摊销 3,505 2,605 处置固定资产的收益 -1,435 -503 财务费用 155,161 92,653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 1,255 9,037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720,086 140,494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 -1,421,753 -537,197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1,194,003 -9,628 使用受限的货币资金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24,853 -46,84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01,359 -167,960 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987,595 982,047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1,404,948 1,147,053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额 -417,353 -165,006 补充资料 1、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10 年 1 月至 6 月 2009 年 1 月至 6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1,435 50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5,962 2,47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 784 2,236 收入和支出 减:所得税影响额 1,227 804 合计 6,954 4,413 注:上述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按税前金额列示。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本集团按照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 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 股收益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0.02% 0.001 0.001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0.11% -0.003 -0.003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本集团二零一零年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核)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谨此宣布本公司及子公司( 以下简称“本集团”)截至二零一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中期财务报告连同二零零九年同期比较数字。本中期财务报告未经本集团核数师审核,但已由本集团审核委员会审阅。 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本集团二零一零年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核) 合并资产负债表 于二零一零年六月三十日 二零一零年 二零零九年 附注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资产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8 8,727,679 7,951,111 土地使用权 332,336 335,84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000 5,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7,132 118,387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 10 50,810 50,780 非流动资产合计 9,247,957 8,461,119 流动资产 存货 9 5,597,998 4,066,174 预付所得税 1,854 1,854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 10 3,227,404 1,848,374 受到限制的现金 61,136 185,98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237,567 1,404,948 流动资产合计 10,125,959 7,507,339 资产总计 19,373,916 15,968,458 权益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资本 及储备 股本 11 1,733,127 1,733,127 其他储备 1,685,412 1,685,412 未分配利润 -其他 2,121,844 2,120,396 5,540,383 5,538,935 非控股权益 146,079 - 权益总计 5,686,462 5,538,935 第 110 页至第 131 页的财务资料附注为本财务报告的组成部分。 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本集团二零一零年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核)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于二零一零年六月三十日 二零一零年 二零零九年 附注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 12 400,000 520,000 贷款 13 2,533,365 1,760,410 递延收入 200,766 203,278 应付融资租赁款 14 1,487,111 1,130,793 非流动负债合计 4,621,242 3,614,481 流动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 12 4,014,492 2,634,611 贷款 13 4,793,546 4,104,005 应付融资租赁款 14 258,174 76,426 流动负债合计 9,066,212 6,815,042 负债总计 13,687,454 10,429,523 权益及负债总计 19,373,916 15,968,458 流动资产净额 1,059,747 692,297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10,307,704 9,153,416 本财务报告由董事会于二零一零年八月十八日批准及授权刊发。 董林 董事长 陈山 董事 第 110 页至第 131 页的财务资料附注为本财务报告的组成部分。 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本集团二零一零年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核) 合并综合利润表 截至二零一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附注 二零一零年 二零零九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销售额 15 6,947,852 5,241,984 售出货品成本 (6,354,372) (4,710,698) 毛利 593,480 531,286 销售及市场推广成本 (172,357) (139,233) 行政费用 (265,352) (247,873) 其他净收益 11,538 13,064 营业利润 167,309 157,244 融资成本 (165,527) (116,106) 税前利润 1,782 41,138 所得税费用 17 (1,255) (9,037) 本期利润 527 32,101 其他综合收益( 剔除所得税影 响和重分类调整后) - - 本期综合收益 527 32,101 归属于: 本公司股东 1,448 32,101 非控股股东 (921) - 本期综合收益 527 32,101 本期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每股 盈利 -基本及摊薄 18 人民币 0.001 元 人民币 0.020 元 本财务报告由董事会于二零一零年八月十八日批准及授权刊发。 董林 董事长 陈山 董事 第 110 页至第 131 页的财务资料附注为本财务报告的组成部分。 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本集团二零一零年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核) 合并权益变动表 截至二零一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权益 法定 未分配 非控股 股本 资本溢价 资本公积 公积金 利润 总计 权益 权益总计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二零零九年一月一日 1,733,127 894,259 216,071 566,679 2,217,126 5,627,262 - 5,627,262 截至二零零九年六月三 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 权益变动: 本期综合收益总额 - - - - 32,101 32,101 - 32,101 分配二零零八年度股息 19(a) - - - - (173,313) (173,313) - (173,313) 二 零 零 九 年 六 月 三 十 日和七月一日 1,733,127 894,259 216,071 566,679 2,075,914 5,486,050 - 5,486,050 截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六个月期 间的权益变动: 本期综合收益总额 - - - 8,403 44,482 52,885 - 52,885 二 零 零 九 年 十 二 月 三 十一日 1,733,127 894,259 216,071 575,082 2,120,396 5,538,935 - 5,538,935 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 1,733,127 894,259 216,071 575,082 2,120,396 5,538,935 - 5,538,935 截至二零一零年六月三 十日止六个月期间的 权益变动 股东投入资本 - - - - - - 147,000 147,000 本期综合收益总额 - - - - 1,448 1,448 (921) 527 二 零 一 零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1,733,127 894,259 216,071 575,082 2,121,844 5,540,383 146,079 5,686,462本财务报告由董事会于二零一零年八月十八日批准及授权刊发。 董林 董事长 陈山 董事 第 110 页至第 131 页的财务资料附注为本财务报告的组成部分。 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本集团二零一零年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核) 简明合并现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一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截至六月三十止六个月 附注 二零一零年 二零零九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营运(所用)/产生的现金 (1,503,502) (90,141) 已付所得税 - (77,819) 经营活动(所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03,502) (167,960) 投资活动所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583,994) (502,562) 融资活动取得的现金流量净额 1,920,115 505,51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增加 (167,381) (165,006)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404,948 1,147,053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237,567 982,047 本财务报告由董事会于二零一零年八月十八日批准及授权刊发。 董林 董事长 陈山 董事 第 110 页至第 131 页的财务资料附注为本财务报告的组成部分。 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本集团二零一零年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核) 中期财务报告附注 1 企业组织及主营业务 本公司为一家于一九九七年八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国”)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一家名为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母公司”)之国有企业进行重组(“重组”)之一部分。根据重组,本公司接收母公司之主要钢铁业务以及其中一家附属公司重庆恒达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恒达”) ,并据此发行65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一元之国有法人股予母公司。本公司413,944,000股H股股票自一九九七年十月十七日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上市交易。 于二零零二年十二月,本公司收购原附属公司恒达的全部资产与负债。与此同时,本公司将所持有的恒达全部法人股转让给母公司。 于二零零六年六月,本公司宣布派送股票红股共计319,183,200股。于二零零七年二月,本公司发行350,000,000股A股普通股。于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八日,本公司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挂牌上市。截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股份总数增至1,733,127,200股。 本公司于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四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书面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重钢靖江基地项目的议案》。本公司将在江苏靖江市经济开发区新港园区投资建设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靖江物流基地,并与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重庆轮船(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靖江新世纪投资有限公司及靖江市天骄物资有限公司以发起方式共同发起设立三峰靖江港务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三峰物流”)。三峰物流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千元,本公司为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51%。本公司已于二零一零年一月和三月累计认缴出资额153,000千元,达到协定持股比例。三峰物流已于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二日获取正式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重庆市政府节能减排、产业布局和战略规划的要求,母公司需进行环保搬迁,将其主要产业由重庆市大渡口区搬迁至重庆市长寿区江南镇晏家工业园区(“ 长寿新区”)。本公司也在重庆市政府拟定的搬迁范围之内。母公司考虑到本公司将来按照重庆市政府统一安排实施的环保搬迁,可能导致本公司部分固定资产不能继续正常使用,为保障本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母公司承诺以自有资金或部分长寿新区钢铁项目资产弥补本公司因搬迁发生的固定资产减损。截至二零一零年六月三十日,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母公司整体搬迁工作正在准备过程之中,本公司位于长寿新区的4100mm 宽厚板生产线主体工程已于二零一零年四月试运行结束并投产。 本公司及子公司( 以下简称“本集团”)主要从事生产及销售钢铁制品。 本公司注册地址为中国重庆市大渡口区钢铁路30号。 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本集团二零一零年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核) 2 编制基准 本中期财务报告是按照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中期财务报告]编制,并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适用于本中期财务报告的披露规定。本中期财务报告于二零一零年八月十八日批准及授权刊发。 本中期财务报告包含简明财务报表和若干附注。这些附注说明了二零零九年度财务报告后发生的重要事项及交易,以理解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在这期间的变动。 简明中期财务报告和其附注并不包括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要求下编制的财务报告的所有资料。 在本中期财务报告中作为前期资料的有关截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已经刊载的财务资料并不构成本集团该财政年度的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年度财务报告,而是源自该等财务报告。截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可于本集团注册办事处索取。本集团的核数师已在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二日的核数师报告中对该等财务报告发表无保留意见。 3 会计政策 除了预计将会在截止于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财务报告披露的会计政策变更以外,本中期财务报告所采纳的会计政策与截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财务报告所采纳者一致。会计政策变更详见附注4。 4 会计政策变更 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了一条新订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多项新订阐释及两条经修订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这些阐释及准则在本集团的本会计期间开始生效。以下发展对本集团的财务报告有影响: * 《香港会计准则》第二十七号(新订阐释) ,综合及个别财务报表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二零零九) 由于新投资的附属公司,本集团首次采用 HKAS 27 ,综合及个别财务报表。附属公司为本集团控制之实体。当本公司有权直接或间接监管该企业的财务及营运政策,并借此从其活动取得利益时,则对该企业存在控制权。在评估控制权时,现时可行使潜在投票权将计算在内。 对附属公司的投资从投资之日开始至控制结束之日并入综合财务报表。集团内公司间结余及交易, 以及因进行集团内公司间交易而产生之任何未变现利润,均于编制综合财务报表时全数抵销。集团内公司间交易产生之未变现盈利之抵销方式与未变现收益相同,惟仅以并无减值凭证者为限。 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本集团二零一零年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核) 4 会计政策变更 (续) 非控股权益指非由本公司拥有的权益(不论是直接或透过附属公司间接地)应占附属公司的净资产部分,而本集团未与该权益持有者达成任何附加协议,以使本集团整体上对该等权益产生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合约义务。非控股权益在综合财务状况表内的股东权益列账,但与本公司股东应占权益分开呈列。本集团业绩内呈列的非控股权益在综合收益表内列作非控股权益与本公司股东之间就本期综合损益总额之分配。 作为《香港会计准则》第二十七号修订的结果 ,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起非全资附属公司发生的任何亏损将按各自在实体中的权益比例于控股权益和非控股权益中进行分配,即使这将在综合报表中列示为非控股权益所承担的亏损。之前,若分配与非控股股东亏损超过附属公司资产净值之非控股权益,则超出之款额及非控股股东应占之任何其他进一步亏损乃于本集团之权益中扣除,惟倘非控股股东须承担具约束力之责任来弥补亏损则作别论。为与《香港会计准则》第二十七号中的过渡性条款保持一致,此新会计政策将采用未来适用法,因此过往期间未经追溯调整。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二零零九)的修订部分与本集团已采用的会计政策相一致,因此该修订对本集团本期财务报告无重大影响。 5 财务风险 本集团的财务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与截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所述一致。 6 重要会计估计 管理层需在编制符合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的中期财务报告时作出判断、估计和假设。 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会计政策的应用和今年迄今为止资产与负债和收入与支出的汇报数额。实际结果可能有别于该估计。 在编制中期财务报告时,管理层运用会计政策做出的重要估计及判断与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披露的财务报告所述一致。 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本集团二零一零年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核) 7 分部信息 本集团按不同分部划分管理其业务,该等分部乃按产品和服务及地区划分。于首次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8 号—— 经营分部时及以与就资源分配及表现评估向本集团最高级行政管理人员内部呈报资料方式一致之方式,本集团确定以下两个呈报分部。并无将任何经营分部合计以构成以下之呈报分部。 * 钢铁:该报告分部主要从事中厚钢板、钢坯、型材、线材及焦化副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目前,该分部之业务全部在中国大陆进行。 * 物流:该报告分部运营以矿石和钢材中转为主的物流基地。由于该分部于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二日成立,故还未产生收入。 (a) 分部业绩、资产及负债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8 号,于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中披露的分部资料已按与本集团最高级行政管理人员就评估分部表现及分部间分配资源使用的资料一致之方式进行编制。就此而言,本集团高级行政管理人员按以下基础监控各分部之业绩、资产及负债: 分部资产包括所有有形、无形及流动资产,惟余金融资产、递延税项及其他公司资产之投资除外。分部负债包括个别分部之销售活动应占之贸易及其他应付账项之准备及银行借贷,由各分部直接管理,惟余递延税项负债除外。 收益及支出乃经参考该等分部资产之销售额及支出(该等分部应占之折旧或摊销该分部应占之资产产生之支出除外)分配至报告分部。 用于报告分部溢利的方法为除税前溢利。除收到有关税前利润之分部资料外,管理层获提供有关收益( 包括分部间销售) ,分部于彼等营运中使用的非流动分部资产之折旧、摊销及减值亏损及添置的分部资料。分部间销售乃经参考外部人士就类似订单制定的价格而定价。 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本集团二零一零年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核) 7 分部信息 (续) (a) 分部业绩、资产及负债 ( 续) 就二零零九及截至二零一零年六月资源分配及评估分部表现向本集团最高行政管理人员提供有关本集团报告分部之资料载于下文: 钢铁 物流 合计 二零零九 截至六个月 二零一零年 年 二零一零年 二零零九年 二零一零年 二零零九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来自外部客户 之收益 6,965,240 5,253,842 - - 6,965,240 5,253,842 分部间收益 - - - - - - 报告分部 除税前溢利 3,661 41,138 (1,879) - 1,782 41,138 折旧与摊销 164,716 152,403 4 - 164,720 152,403 15,843,21 报告分部资产 18,935,421 7 299,509 - 19,234,930 15,843,217 本期添置非流动分部资产 936,793 552,892 1,101 - 937,894 552,892 10,429,52 报告分部负债 13,686,066 3 1,388 - 13,687,454 10,429,523 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本集团二零一零年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核) 7 分部信息 (续) (b) 报告分部收益、溢利或亏损、资产及负债之对账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零年 二零零九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益 报告分部收益 6,965,240 5,253,842 抵销分部间收益 - - 综合营业额 6,965,240 5,253,842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零年 二零零九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溢利/亏损 报告分部除税前溢利/(亏损) 1,782 41,138 抵销分部间溢利 - - 除税前综合溢利/(亏损) 1,782 41,138 二零一零年 二零零九年 六月三十日 六月三十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资产 报告分部资产 19,234,930 15,843,217 分部间资产抵销 - - 19,234,930 15,843,217 长期股权投资 20,000 5,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7,132 118,387 预付所得税 1,854 1,854 综合资产总额 19,373,916 15,968,458 二零一零年 二零零九年 六月三十日 六月三十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负债 报告分部负债 / 综合负债总额 13,687,454 10,429,523 (c) 区域信息 本集团外部客户、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等非流动资产均位于中国大陆。 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本集团二零一零年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核) 8 物业、厂房及设备 物业、厂房及设备 人民币千元 二零零九年一月一日账面净值 6,704,129 增加 1,545,047 处置 (142) 折旧和减值 (297,923)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账面净值 7,951,111 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账面净值 7,951,111 增加 937,894 处置 (111) 折旧和减值 (161,215) 二零一零年六月三十日账面净值 8,727,679 (i) 于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八日,本公司与建信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建信”)签订转让合同,将账面价值合计人民币 1,230,672,000 元的 4100mm 宽厚板生产线的部分 尚 待 调 试 机 器 设 备(“ 该 等 机 器 设 备”) 转 让 给 建 信 , 转 让 价 款 总 额 为 人 民 币1,400,000,000 元。于同日,本公司与建信签订租赁协议,租赁期限为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九日至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九日,共计六十个月。实际租金金额以租赁成本和租赁利率为基础计算,初始租赁成本总计人民币 1,400,000,000 元,租赁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三至五年期贷款利率下浮一个基点(0.01%)。根据资产转让合同及租赁协议,租赁期满若无违约,本次合同项下的该等设备所有权自动转移至承租人本公司。 于二零一零年四月,该等机器设备的主体工程结束试运行投入正常生产。于二零一零年六月三十日,该等机器设备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1,220,724,000 元。 (b) 根据本公司于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二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书面议案审议通过了以本公司 2700mm 轧机迁建项目的部分设备,账面价值合计 510,221,000 元,与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公司”)进行售后租回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为人民币 510,000,000 元。于同日,本公司与民生签订租赁协议,租赁期限为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五日至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五日,共计三十六个月。实际租金金额以租赁成本和租赁利率为基础计算,初始租赁成本总计人民币 510,000,000 元。租赁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三年期贷款利率下浮 5%。根据资产转让合同及租赁协议,租赁期满若无违约,本合同下的该等设备以象征性价格 10,000 元由承租人重钢股份留购。 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本集团二零一零年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核) 8 物业、厂房及设备 (续) (b) 于二零一零年六月三十日,该部分机器设备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504,097,000 元。 (c) 此外,本公司与民生公司签订租赁协议,即本公司根据2700mm轧机迁建项目的需要选择供应商和指定设备,由民生公司购买后出租给本公司使用,进行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额度为人民币440,000,000元。租赁期限为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五日至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五日,共计三十六个月。实际租金金额以租赁成本和租赁利率为基础计算,初始租赁成本总计人民币440,000,000元。租赁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四年期贷款利率下浮5%。根据资产转让合同及租赁协议,租赁期满若无违约,本合同下的设备以象征性价格人民币10,000元由承租人本公司留购。 于二零一零年六月三十日,该租赁协议尚未履行。 9 存货 二零一零年 二零零九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原材料 2,602,691 2,153,423 在制品 1,602,758 893,386 制成品 1,019,374 288,850 周转材料 373,175 730,515 5,597,998 4,066,174 4100mm 宽厚板生产线于二零一零年一月至三月尚处于调试阶段,生产工艺不成熟,成材率低,试运行产成品单位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部分需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合计人民币 188,262,000 元,已资本化计入了在建工程。 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本集团二零一零年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核) 10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 二零一零年 二零零九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收票据 1,397,368 953,519 应收账款( 附注(a)) 333,992 230,346 贸易应收款 1,731,360 1,183,865 减:贸易应收款之减值拨备( 附注(b)) (144,740) (144,740) 贸易应收款— 净额 1,586,620 1,039,125 应收母公司之其他子公司款项 ( 附注(c)) 390,890 225,059 减:应收母公司之其他子公司款项之减 值拨备 (10,079) (10,079) 应收母公司之其他子公司款项—— 净额 380,811 214,980 预付账款及押款 778,629 392,685 其他应收款 538,872 259,082 减:其他应收款之减值拨备( 附注(d)) (6,718) (6,718) 其他应收款—— 净额 532,154 252,364 3,278,214 1,899,154 减非流动部份:预付一供货商款项 (50,810) (50,780) 流动部份 3,227,404 1,848,374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的公允价值列示如下: 二零一零年 二零零九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贸易应收款 1,586,620 1,039,125 应收母公司之其他子公司款项 380,811 214,980 预付账款及押款 778,629 392,685 其他应收款 532,154 252,364 3,278,214 1,899,154 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本集团二零一零年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核) 10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续) 对供货商之非流动预付款的到期日如下: 二零一零年 二零零九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一至二年 20,760 28,440 二至五年 15,800 22,340 36,560 50,780 非流动预付款差异部分为支付给民生公司融资租赁的租前利息( 附注 8(b))。 (a) 本公司通常要求新客户于发货前预付货款。对于现有客户本公司通常提供一个月的信用期。于二零一零年六月三十日的应收款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零年 二零零九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三个月内 185,114 82,234 三个月至一年 2,863 2,766 一至二年 979 602 二至三年 877 585 三年以上 144,159 144,159 333,992 230,346 本公司客户数量众多且分散于国内,所以贸易应收款不存在集中的信用风险。 (b) 贸易应收款减值拨备的变动情况如下: 二零一零年 二零零九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于一月一日 144,740 144,562 确认的应收款减值拨备 - 2,459 本年核销无法收回的应收款 - (2,281) 于六月三十日 144,740 144,740 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本集团二零一零年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核) 10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续) (c) 于二零一零年六月三十日应收母公司之其他子公司款项的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零年 二零零九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三个月内 226,871 99,744 三个月至一年 148,977 110,087 一至二年 43 3 二至三年 12 9 三年以上 14,987 15,216 390,890 225,059 (d) 其他应收款减值拨备情况如下: 二零一零年 二零零九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其他应收款之减值拨备 6,718 6,718 截至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收到四川省内江市人民法院等人民法院( 以下简称“该等法院”) 的民事裁定书及其执行文件,对重庆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重庆特钢” ,系原母公司的子公司之一,但自二零零三年六月起已与母公司无任何关联关系)及母公司的数项合计金额分别为约人民币 18,340,000 元及人民币 18,200,000 元的对外债务,以重庆特钢及/ 或母公司为被执行人,以本公司为协助执行义务人,要求本公司将应支付给母公司的部分股息支付到该等法院,共计约人民币 36,540,000 元。据此,该等法院于二零零五年度和二零零六年度期间分别扣划了本公司共计约人民币 4,528,000 元及 1,059,000 元的银行存款。 于二零零六年十一月,由于母公司已支付了相关债务,基于该等债务而要求本公司作为协助义务人并承担合计金额约人民币 18,200,000 元连带责任的法院,已经撤销了该等诉求。 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本集团二零一零年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核) 10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续) (d) 截止本中期财务报告批准签发日,上述与重庆特钢有关的诉求金额合计约人民币18,340,000 元的案件尚未完成。根据本公司取得的律师对上述案件的意见,本公司认为该等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缺乏足够的法律依据,因为母公司已于二零零三年六月起解除了对重庆特钢的兼并,本公司没有任何义务协助执行。因此,本公司已向该等法院提出了不当协助执行异议,并向相关上级法院、人民政府及人大常委会等提交了申请协调解决的报告。于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五日,最高人民法院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法(执) 明传(2007) 《关于解除涉及原重庆特钢遗留债务相关案件由重庆钢铁集团承担民事责任的通知》(“通知”)。根据通知,鉴于涉及原重庆特钢遗留债务相关案件正在协调处理过程中,最高人民法院请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暂停对此类案件的执行程序,待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相关意见后再作处理。 由于上述被法院扣款的银行存款(列为其他应收款)的可回收性无法确定,本公司的管理层在以前年度对扣划的人民币 5,587,000 元计提了全额坏账拨备。 11 股本 A 股 注册、已发行及纳足 股数 限售股 A 股 H 股 总计 千股 人民币千 人民币千 人民币千 人民币千元 元 元 元 于二零零九年一月一日/ 二 零 零 九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1,733,127 845,000 350,000 538,127 1,733,127 于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 ( 每 股 面 值 人 民 币 1.00 元) 1,733,127 845,000 350,000 538,127 1,733,127 截至二零一零年六月三十日止 六个月期间的权益变动: - (845,000 845,000 - - 于二零一零年六月三十日 ( 每 股 面 值 人 民 币 1.00 元) 1,733,127 - 1,195,000 538,127 1,733,127 经中国证监会于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九日批准,本公司于二零零七年二月六日发行了 350,000,000 股人民币普通 A 股,并于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八日以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在上交所上市。 母公司持有的 845,000,000 股国有股份于上述 A 股发行完成后自动转为 A 股。母公司已承诺,自本公司 A 股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本集团二零一零年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核) 11 股本(续) 根据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九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联合发布的《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 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按实际发行数量的10%,将上市公司部分国有股转持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 ;根据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九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联合发布的第63号公告的规定,“应转持股份自公告之日起冻结” ,因此,母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的35,000,000股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冻结。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日,该等股份仍处于冻结状态,母公司尚未收到有关部门下达的转持指令。母公司在本公司A股上市时所持有的845,000,000股股份已于二零一零年三月一日起解除限售,其中810,000,000股股份已上市流通。 国有股与 H 股及 A 股在所有方面均同股同权。 12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 二零一零年 二零零九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贸易应付款( 附注(a)) 2,420,600 1,424,757 预收账款 1,269,841 1,406,727 应付母公司及其子公司 555,194 135,566 应付增值税及其他税项 5,040 68,924 应付工资 82,229 62,536 自客户取得的销售保证金 9,095 8,056 其他应付款 72,493 48,045 4,414,492 3,154,611 减长期部分: -自一客户取得的预收账款( 附注(b)) (400,000) (520,000) 流动部分 4,014,492 2,634,611 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本集团二零一零年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核) 12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续) (a) 于二零一零年六月三十日贸易应付款的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零年 二零零九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六个月内 2,329,017 1,346,548 六个月至一年 25,082 14,787 一至二年 17,364 15,710 二至三年 5,842 7,432 三年以上 43,295 40,280 2,420,600 1,424,757 (b) 长期部分的预收账款的到期日分析如下: 二零一零年 二零零九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一至二年 150,000 270,000 二至五年 250,000 250,000 400,000 520,000 13 贷款 二零一零年 二零零九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 无抵押银行贷款 2,533,365 1,760,410 流动 无抵押银行贷款 4,793,546 4,104,005 贷款合计 7,326,911 5,864,415 无抵押银行贷款人民币 7,176,911,000 元(二零零九年:人民币 5,235,415,000 元) 由母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附注22(a))。 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本集团二零一零年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核) 14 长期应付款 于二零一零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因融资租赁需履行的义务如下 : 二零一零年六月三十日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最低租赁付 最低租赁付 最低租赁付 最低租赁付 款额现值 款额 款额现值 款额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1 年以内 258,174 265,759 76,426 81,618 1 年至 2 年 418,071 479,909 131,444 158,618 2 年至 3 年 583,663 741,347 323,602 428,611 3 年以上 485,377 716,635 675,747 1,023,066 1,487,111 1,937,891 1,130,793 1,610,295 1,745,285 2,203,650 1,207,219 1,691,913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458,365) (484,694) 长期应付款之现值 1,745,285 1,207,219 该长期应付款由母公司提供担保( 附注 22(a)) 。 15 销售额 销售额是指销售钢材所得的收入,扣 除增值税及销售折扣。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零年 二零零九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钢材产品 6,618,143 5,022,238 副产品 329,709 219,746 6,947,852 5,241,984 截至二零一零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的客户均位于中国境内,且单个客户的交易额均未超过本公司销售额的 10%。 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本集团二零一零年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核) 16 按性质分类的费用 列在售出货品成本、销售及市场推广成本和行政费用的费用分析如下: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零年 二零零九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折旧 160,989 149,798 摊销 3,505 2,605 员工成本 528,962 298,536 原材料及易耗品耗用 6,229,250 3,950,603 维修费 130,387 137,281 土地使用权租赁费用 9,900 9,000 运输费 67,044 148,457 17 所得税费用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零年 二零零九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递延所得税 1,255 9,037 (a) 于二零零三年四月,本公司收到重庆市国家税务局于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七日发布的《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实行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批复》( 渝国税函[2003]57 号) 及重庆市大渡口区国家税务局于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一日发布的《关于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实行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复函》( 大渡口国税函[2003]8 号) 的同意,本公司自二零零一年至二零一零年期间可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税率减为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以下简称“新税法”) 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二零零七年三月十六日通过,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施行。根据国务院于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 国发[2007]39 号)新税法规定,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定期减免税优惠的企业,新税法施行后继续按原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 的优惠办法及年限享受至期满为止。因此,本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率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仍为 15%。 本公司之子公司三峰物流按 2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本集团二零一零年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核) 17 所得税费用(续) (b) 本公司自二零零四年至二零零七年期间购入若干国产设备。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财税字[2000]49 号文件《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本公司购买国产设备的部分款项可抵免企业所得税。 根据重庆市大渡口区国家税务局《关于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二零零四年度 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复函》( 大渡口国税函[2006]3 号) 、重庆市大 渡口区国家税务局二零零六年批复的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5 年度购买国产 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申请审批表》、重庆市大渡口区国家税务局二零零七年批 复的《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二零零六年度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申 请审批表》和重庆市大渡口区国家税务局二零零八年批复的《重庆市纳税人减免 税备案 表》( 大国税减(抵)备免[2008]041801 号) ,本公司于二零零四年、二零零五年、二零零六年及二零零七年购买国产设备可抵免所得税额合计人民币 238,692,000元。上述可抵免额度中,人民币 12,178,000 元已用作抵免本公司二零零五年度的应纳企业所得税,人民币 52,394,000 元已用作抵免本公司二零零六年度的应纳企业所得税,人民币 53,287,000 元已用作抵免本公司二零零七年度的应纳企业所得税,人民币 86,214,000 元已用作抵免本公司二零零八年度的应纳企业所得税;于二零零七和二零零八年度批准的剩余人民币 34,619,000 元尚未抵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国税发[2008]52 号文件《关于停止执行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本公司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对新购买国产设备未申请抵免企业所得税,对尚未抵免的所得税税额也未进行确认。 (c) 本公司于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向重庆市国税局递交了《关于融资租赁有关情况的汇报》,申请对本公司与建信进行的售后租回融资租赁交易( 附注 8(a))免予征收增值税。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日,本公司仍未取得重庆市国税局关于免征增值税的正式书面批复;本公司对与民生公司进行的售后租回融资租赁交易( 附注 8(b))尚未向重庆市国税局递交增值税免税申请。 如本公司最终不能获得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免征增值税的正式书面批复,上述售后租回融资租赁交易将减少本公司二零一零年一至六月净利润 1,238,000,并将导致流动负债增加人民币 184,544,000,非流动负债减少人民币 184,544,000。 (d) 由于本集团于本中期财务报告期间在香港并无应税利润,故未计提香港利得税。 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本集团二零一零年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核) 18 每股盈利 基本每股盈利以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利润计人民币 1,448,000 元(截止二零零九年六月 三十日止六个月:人民币 32,101,000 元)除以本年度内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量 计 1,733,127,200 股(截止二零零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1,733,127,200 股)计算。 由于于上述期间均无潜在之稀释股份发行,所以摊薄每股盈利等于基本每股盈利。 19 股息 (a) 二零零九年度股息 周年股东大会于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二日批准不派发二零零九年度普通股股东现金股利(二零零八年:每股人民币0.10元)。 (b) 中期股息 董事会不建议派发截至二零一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中期股息(截至二零零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无)。 20 或有负债 于二零一零年六月三十日,除附注 10(d) 已披露的未决诉讼外,本集团不存在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21 承担 (a) 物业、厂房及设备的资本性承担 二零一零年 二零零九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已签订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的对外投资 合同 - 15,000 已签约但未拨备 1,511,823 1,636,235 已批准但未签约 17,341 78,792 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融资租赁合同 2,682,761 1,691,913 4,211,925 3,421,940 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本集团二零一零年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核) 21 承担 (续) (b) 营运租赁承担 于二零一零年六月三十日,根据不可撤销土地及建筑物营运租赁,未来最低租赁付款额如下: 二零一零年 二零零九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一年以内 19,769 19,769 一至五年 71,405 72,493 五年以上 36,979 45,694 128,153 137,956 22 重大关联方交易 与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交易如下: (a) 于二零一零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银行贷款计人民币 7,176,911,000 元(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 5,235,415,000 元) 由母公司提供担保( 附注 13)。 本公司与建信以及民生签订的售后租回租赁协议下所负债务由母公司担保。该等债务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下全部已到期未付租金、延迟违约金、所定损失金(如适用)和其他应付款项等( 附注 14)。 (b) 除上述交易外,于本年度本集团与母公司及其子公司按照正常商业条款进行的重大交易概括如下: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零年 二零零九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入 销售予母公司之其他子公司( 附注 (i)) 775,111 385,545 提供辅助性服务的收费( 附注 (ii)) 3,044 1,042 提供租赁的收费( 附注 (iii)) 240 534 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本集团二零一零年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核) 22 重大关联方交易(续) (b) 除上述交易外,于本年度本集团与母公司及其子公司按照正常商业条款进行的重大交易概括如下(续) :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零年 二零零九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支出 为辅助性服务支付的费用( 附注 (iv)) 135,229 88,948 为房屋租赁支付的费用( 附注 (v)) 519 349 采购原材料及配件( 附注 (vi)) 1,066,086 797,638 采购物业、厂房及设备( 附注 (vii)) 213,067 111,110 土地租金( 附注 16 及附注 (viii) 9,900 9,000 社会福利费用( 附注 (ix)) 44,669 27,116 委托试运行损益结算( 附注 (x)) 499,227 - (i) 对母公司之其他子公司的销售价格参照市价或重庆市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价 格确定。 (ii) 自母公司之其他子公司取得的提供辅助性服务的收费项目,主要为内部铁路运输服务费,此等服务费价格参照与母公司之其他子公司商定的提供该等服务的成本加利润溢价确定。 (iii) 自母公司之其他子公司取得的租赁收费,主要为厂房租赁费,此等租赁费价格参照折旧费加维修费确定。 (iv) 支付给母公司之其他子公司的辅助性服务费用项目,主要为母公司之子公司提供的环保、维修、技术支持、安装和运输服务费,价格参照市价或商定的提供该等服务的成本加利润溢价,或重庆市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价格确定。 (v) 支付给母公司之其他子公司的租赁费,主要为厂房租赁费,此等租赁费价格参照折旧费加维修费确定。 (vi) 原材料及配件采购的价格参照市价或成本加利润溢价,或供货商的投标价格确定。 (vii) 物业、厂房及设备采购的价格参照供货商的投标价格确定。 (viii) 应付母公司的租金费用根据本集团与母公司达成的租赁协议确定。 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本集团二零一零年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核) 22 重大关联方交易(续) (ix) 对于通过母公司支付的社会福利费用 ,母公司不收取任何手续费。 (x) 根据本公司与母公司于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签订的《生产线委托试运行合同》,对母公司的钢铁冶炼生产线及本公司的4100mm 宽厚板生产线和1780mm热轧薄板生产线试运行期间产生的收益或损失,进行每月结算,由双方按资产价值比例进行分摊。母公司向本公司支付或收取试运行损益结算差额。合同约定的委托试运行期间为自合同生效起暂定为6个月,如提前完成试运行,则委托试运行期间到实际完成试运行之日止。并且,在试运行期间,母公司向本公司支付试运行管理费,该费用为每月100万元人民币。该《生产线委托试运行合同》已于二零一零年三月三十一日由双方协议终止,并由授权使用资产协议取代。 本公司与母公司于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九日订立了《授权使用资产协议》,根据此协议,“本公司获授权使用母公司在中国重庆市长寿区江南镇投资额约为人民币399,009.73万元的钢铁冶炼生产线及相关辅助公用设施” ,“授权使用资产协议的年限由二零一零年四月一日起至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暂定为期一年) 。母公司不得就本公司获授权使用资产而向本公司收取任何费用” ,“母公司同意向本公司提供有关生产线及设施的设计、安装及相关设备的所有技术数据,并协调相关安装、施工、设备供货商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工作。本公司则负责管理生产及承担就使用资产而产生的盈亏。” (c) 主要管理人员薪酬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零年 二零零九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薪酬及其他短期雇员福利 1,190 1,796 (d) 与中国其他国有实体的交易: 本集团正处于一个以国家控制实体占主导地位的经济制度下营运,那些国家控制实体是由中国政府通过其政府机构、代理机构、附属机构或其他机构直接或间接拥有的( 「国有实体」)。除上述交易外,与其他国有实体进行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 买卖商品和其他资产 – 使用公共服务 –银行存款和银行借款 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本集团二零一零年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核) 22 重大关联方交易(续) (d) 与中国其他国有实体的交易(续) : 该些交易所执行的条款跟本集团日常业务过程中与非国有实体进行交易所执行的条款相似。本集团亦已制定其定价策略和重大交易的审批程序。该等定价策略及审批程序与客户是否是国有实体无关。经考虑其关系的实质后,本集团认为该等交易并非重大关联方交易,故毋须独立披露。 23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于 2010 年 8 月 13 号,本公司与母公司订立协议,据此,母公司同意以人民币 37,862千元的代价转让持有重庆钢铁集团电子有限责任公司的 100%股权,代价以现金支付。 七、备查文件 1、载有董事长签名的半年度报告文本; 2、载有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文本; 3、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文件文本; 4、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布的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在香港《文汇报》、《中国日报》上公布的初步业绩公告文本。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董林 201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