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欧盟紧固件反倾销案最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7年11月9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来自中国的部分碳钢紧固件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2009年1月31日欧盟委员会发布终裁公告,对来自中国的部分碳钢紧固件产品征收85%的反倾销税,本公司的税率为77.5%。为了反击欧盟滥用反倾销措施的贸易保护主义做法,公司参加了由中国机械通用零部件工业协会紧固件专业协会组织发起的包括要求中国政府通过WTO就欧盟对中国紧固件采取的反倾销措施案正式启动WTO争端解决专家组审理程序等多种反制活动。上述事项本公司分别于2007年11月15日、2008年8月8日、2009年2月4日等不同时间在指定的报刊和网站上以及定期报告中公告了本公司应诉欧盟紧固件反倾销调查案的相关情况。 现根据2010年12月3日商务部新闻办公室报道,中国商务部条法司负责人就世贸组织专家组就中国诉欧盟紧固件反倾销措施案发布裁决报告发表了如下谈话要点: 1、世贸组织专家组明确裁定,欧盟《反倾销基本条例》有关"单独税率"的规定不符合世贸组织的规则;欧盟对中国碳钢紧固件采取的反倾销措施也违反了世贸组织规则。 2、中方欢迎专家组做出上述裁决。长期以来,欧盟一直要求中国出口企业在反倾销应诉中证明符合欧盟的所谓"单独税率"要求,对中国企业反倾销应诉造成严重负担和不公平待遇。世贸组织专家组的裁决清楚表明,欧盟这一反倾销立法和实践具有歧视性,违反了世贸组织的相关规则。中方敦促欧方尊重世贸组织的裁决,尽快取消与世贸组织规则不符的立法和歧视性做法,公平对待中国出口企业,维护中欧正常贸易活动。 公司认为,如果就此欧盟紧固件反倾销措施终止,必将有利于本公司及中国紧固件产品继续对欧盟地区的出口业务。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0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