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11月22日(星期一)上午9:30时 2、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善经济开发区晋亿大道8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蔡永龙先生 6、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11月4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公告了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 其中:内资股股东人数 4 外资股股东人数 2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15,727,200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7,157,100 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508,570,10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69.84%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0.97% 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68.87% 三、议案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因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待偿还余额不超过7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公司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如有剩余,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表决结果:同意515,727,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内资股股东7,157,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内资股股份的100%;外资股股东508,57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外资股股份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0年监事薪酬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2010年监事薪酬,具体如下:自2010年1月起,监事曾进凯每月工资在原21,000元人民币(含税)基础上增加5,000元人民币(含税);监事陈锡缓每月工资在原18,000元人民币(含税)基础上增加5,000元人民币(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515,727,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内资股股东7,157,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内资股股份的100%;外资股股东508,57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外资股股份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三) 审议通过《选举CHIOU JUSTIN ISSAC(贾斯汀)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15,727,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内资股股东7,157,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内资股股份的100%;外资股股东508,57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外资股股份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四) 审议通过《选举卢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15,727,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内资股股东7,157,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内资股股份的100%;外资股股东508,57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外资股股份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由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朱亚元、李昊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2、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0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