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0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9元。 ●股权登记日:2010年6月4日(星期一) ●除息日:2010年6月7日(星期二)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0年6月11日(星期一)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0年4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10年4月16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现将派息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1、本次分红派息以2009年末总股本73847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73,847,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57,164,889.48元,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转入以后年度分配。 2、发放年度:2009年度 3、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10元 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9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按税后现金发放红利,由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找缴企业所得税,税后实际发放现金为每股0.09元;其余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0元。 二、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0年6月4日 2、除息日:2010年6月7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10年6月11日 三、分派对象 截止2010年6月4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公司股东晋正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丁建中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除本条上款所列股东外,公司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五、咨询联系办法 咨询地址: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573-84185042、0573-84185001-115 传真:0573-84184488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