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10年8月13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0年8月24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永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合资设立大同煤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2010-019号公告《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资设立大同煤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审议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按照公司《章程》及《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定,关联董事吴永平、王保玉、张忠义、武望国、曹贤庆回避表决。 该议案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