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 本次会议召开前无补充提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9月21日上午10点在深圳市委党校学苑宾馆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宫少林董事长主持。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股权登记日(2010年9月14日),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585,461,407股。本次会议实际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 2,103,315,431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66%。 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普通决议案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该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2010年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的审计费用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二)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实际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103,315,431股。该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2,103,315,431 2,103,315,431 0 0 100% 该普通决议案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过半数赞成,表决通过。 关于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可参见本公司于2010年9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与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