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准在广东等地设立5家证券营业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广东等地设立5家证券营业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027号),公司获准在广东省中山市、上海市宝山区、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及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青岛市黄岛区各设立一家证券营业部。证券营业部的营业范围为证券经纪业务。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要求,为新设证券营业部依法配备人员,建立完善制度、业务设施和信息系统,并自中国证监会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有关证照。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