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资格获得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0]765号),公司获准变更业务范围,增加融资融券业务。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为融资融券业务依法配备有关人员、业务设施、信息系统和经营场所,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并在取得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及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后,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融资融券业务。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