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云南大唐国际文山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马鹿塘二期电厂)购电。公司第五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公司与云南大唐国际文山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的《2010年购电合同》,该合同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关系概述 鉴于云南大唐国际文山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企业,公司对该公司的持股比例为25%,公司董事杨斌同志为该公司董事、董事邓亚文同志为该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夏清在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向该公司购电事宜构成关联交易。通过的上述议案中,董事杨斌同志、邓亚文同志、夏清同志回避表决。公司6名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介绍 企业名称:云南大唐国际文山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1869万元 法定代表人:司峻山 注册地址:麻栗坡县天保乡分水岭白胡桥 工商登记号:532624000001289 经营范围:水电站开发建设(以上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项审批,按审批的项目和时限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为: 云南大唐国际电力有限公司持股60%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0% 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持股15% 其中,云南大唐国际电力有限公司为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依据公司第五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与云南大唐国际文山水电开发有限公司《2010年购电合同》,合同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根据上述议案,云南大唐国际文山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上网电价按国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0.222元/千瓦时(含税)执行,结算电价0.219元/千瓦时(含税),差额部分0.003元/千瓦时为国家关停小火电补贴由公司代为扣缴。国家政策对电价有调整时,按有关政策执行。双方协商确定本年上网电量为48800万千瓦时。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1、合同双方法定名称: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大唐国际文山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2、合同期限:自2010年2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止。 3、定价原则:市场定价原则 4、支付方式:电费按月支付 五、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云南大唐国际文山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马鹿塘二期电站)为文山州内独立发电企业,所经营马鹿塘二期电站装机30万千瓦,按照行业管理规定由云南电网统调统购。鉴于马鹿塘二期电站蓄水期间以及建成投运后,由于运行方式的原因会对公司电网运行和经营造成一定影响,本着尊重历史,维护各方利益考虑,2010年度,云南电网公司同意在马鹿塘二期电站的电量中让出48800万千瓦时电量由文山电力直接购电和结算。此举有利于弥补公司在马鹿塘二期电站蓄水期间在购地方小水电方面的损失,有利于部分缓解特大干旱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对公司业绩起到积极的作用。 六、独立董事意见 2010年4月23日,公司6位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议案,公司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交易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曾鸣、夏清、李鼎玉、郑仰楠、李晓光、张岩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文山电力第五届二次董事会决议; 2.文山电力独立董事关联交易事前认可书面意见; 3.文山电力第五届二次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4.拟签署的《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云南大唐国际文山水电开发有限公司2010年购电合同》。 特此公告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