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0年8月12日上午9:3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公司3名监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王方明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新医改推进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影响,公司结合自身医药商业板块和下游商业实际情况,判断需调整帐龄长的应收款项坏帐计提比例,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变化前后情况如下: 账龄 原计提比例(%) 现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 5% 5% 1-2年(含2年) 10% 10% 2-3年(含3年) 20% 20% 3年以上 50% 3-4年(含4年) 50% 4-5年(含5年) 80% 5年以上 100% 该项会计估计自2010年1月1日起变更 ,根据规定本次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变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应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因此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经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减少公司2010年上半年净利润约为45.39万元。 二、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三名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2010年半年度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〇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