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二次董事会议公告暨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12日以书面、电话和传真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0年8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人,实参会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张海龙先生主持。 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参加表决的董事共9名。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2010年6月23日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公司总股本增至108,000,000股。现拟将公司章程第六条修订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800万元;公司章程第十九条修订为:目前公司股份总额为10800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0800万股。 参加表决的董事共9名。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修订《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规定》的议案 公司原规定“凡是与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的销售行为,不得采取赊销方式。”为保证日常关联交易各方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营,现拟对《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规定》第二章第五条作如下修订:“公司在与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发生经营性资金往来时,应严格监控资金流向,防止资金被占用。公司不得以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预付款等方式将资金、资产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大股东及关联方使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参加表决的董事共9名。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决定于2010年9月15日上午9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参加表决的董事共9名。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现将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方式、时间、地点 1、方式:现场方式 2、时间:2010年9月15日(星期三)上午9:00 3、地点: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议题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规定》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0年9月1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与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凡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代表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外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0年9月14日上午8:00-11:00,下午15:00-18:00。 未在上述时间内登记的公司股东,亦可参加公司股东大会。 3、登记地点:安徽省淮北市东山路雷鸣科化证券部。 4、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安徽省淮北市东山路雷鸣科化证券部 邮政编码:235042 联系人:周锋 电话:0561-4948135、4948188 传真:0561-3091910 五、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8月27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代为出席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规定》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