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2日以书面、电话和传真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0年4月13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海龙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参加表决的董事共9名。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2009年度财务决算和201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参加表决的董事共9名。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0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6,561,186.81元,按《公司章程》规定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656,118.6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5,157,508.45元,扣除2009年度分配的2008年度股利9,000,000.00元后,截至2009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8,062,576.58元。拟按以下方案进行分配: (1)以200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90,000,000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共转增股本18,000,000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08,000,000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金额为18,000,00.00元,转增前,资本公积金为158,874,584.10元,转增后,资本公积结余为140,874,584.10元。 (2)以200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9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800,000.00元,2009年度实现的剩余未分配利润31,105,068.13元结转下一年度。 参加表决的董事共9名。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四、200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董事共9名。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董事共9名。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 参加表决的董事共9名。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2010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见《关于2010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临2010—006) 参加表决的董事共7名。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小中、丁少华回避了该项表决。 八、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拟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参加表决的董事共9名。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增资淮北雷鸣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见《关于增资淮北雷鸣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临2010—007) 参加表决的董事共9名。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决定于2010年5月6日上午9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第一、二、三、五、六、七、八和监事会提出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董事共9名。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现将2009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方式、时间、地点 1、方式:现场方式 2、时间:2010年5月6日(星期四)上午9:00 3、地点: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议题 1、2009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09年度财务决算和201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3、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5、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6、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 7、关于2010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第九项议题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的说明:公司四届七次董事会所提出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公司经营范围进行调整(见临时公告:临2009—009);公司四届九次董事会所提议案也为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其中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公司经营范围再次进行调整,同时对第一百二十四条公司副经理人数进行了修改(见临时公告:临2010—001)。以上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合并为一项议题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0年4月3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与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凡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代表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外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0年5月5日上午8:00-11:00,下午15:00-18:00。未在上述时间内登记的公司股东,亦可参加公司股东大会。 3、登记地点:安徽省淮北市东山路雷鸣科化证券部。 4、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安徽省淮北市东山路雷鸣科化证券部 邮政编码:235042 联系人:周锋 电话:0561-4948135、4948188 传真:0561-3091910 五、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4月13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 /女士代为出席公司二○○九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 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 决。 序号 审议议题 表决意见(同意√、否决×、弃权O) 1 2009年度报告及摘要 2009年度财务决算和2010年度财务预算报 2 告 3 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 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5 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6 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 7 关于2010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13日召开四届十次董事会,审议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基于独立立场,我们认为: 通过对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基本情况的了解,认为该事务所具备相关资质和条件,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董事会做出的决议。 独立董事:邱朝阳 韦法云 方梅 201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