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0年4月13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声辰先生主持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1、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09年度报告及摘要; 3、2009年度决算和2010年度预算报告; 4、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2010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6、关于增资淮北雷鸣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会议同意将上述一至五项议案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2009年度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依法运作情况等进行了监察,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检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在2009年度能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未发现有违反国家律和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现象;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人员能够依法运作,执行公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对本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对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没有异议。 (三)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项目。公司2004年首发募集资金除去所投资淮南舜泰项目预留资金外,其余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 (四)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五)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