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发布关于召开201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0年12月24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0年12月24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权登记日:2010年12月17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一楼会议室(西安市金花北路418号) 4、会议召集人: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本次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现场会议出席对象 (1)、2010年12月1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登记事项 1、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员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4)、出席会议股东请于2010年12月21日、12月22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4时到公司证券处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登记。 2、其他事项: (1)登记地点:西安市金花北路418号公司证券处。 (2)信函地址:西安市金花北路418号公司证券处。 邮政编码:710032 联系电话:029-82592288 传真:029-82592287 联系人:白海红 石澜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授权代理人食宿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授权范围为 )。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法人委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二: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日期:2010年12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 二、投票代码:738984;投票简称:建机投票 三、股东投票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会议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顺序号,99.00元代表总议案,以1.00元代表议案一,以2.00元代表议案二。对于本次会议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序号 议案名称 申报价格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总议案 表示对议案一至议案二所有议案表决同意 99.00元 1股 2股 3股 一 《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00元 1股 2股 3股 二 《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0元 1股 2股 3股 四、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五、投票注意事项 1、本次会议有多个待表决的提案,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提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本次会议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会议,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处理。 4、由于网络投票系统的限制,本公司将只能对本次会议设置一个网络投票窗口并且只能向A 股股东提供一次网络投票机会。 5、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