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为宁波浙建机械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宁波浙建机械贸易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人民币1300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由宁波浙建机械贸易有限公司以其房产提供反担保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2400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0年12月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宁波浙建机械贸易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壹仟叁佰万元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为宁波浙建机械贸易有限公司在农业银行浙江宁海支行申请的贸易融资额度壹仟叁佰万元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注册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时代大道96号; 2、法定代表人:周曙旭 3、注册资本:伍佰万元,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为6704万元。 3、经营范围:工程机械贸易 4、宁波浙建机械贸易有限公司根据银行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原提供担保事项已全部解除,并且该公司具有良好的银行信誉,相关财务指标符合担保条件。 5、被担保人宁波浙建机械贸易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宁波浙建机械贸易有限公司在农业银行浙江宁海支行申请贸易融资额度壹仟叁佰万元,由我公司提供人民币壹仟叁佰万元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期二年。被担保人宁波浙建机械贸易有限公司以其一处土地与房产对此担保提供反担保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为最高额担保,银行授信额度在贸易项下,在授信使用过程中公司财务部、经营部将对产品销售的最终用户进行风险、资信评价;在本公司、宁波浙建机械贸易有限公司、终端客户签署贸易合同后,对终端客户设备进行物权监管。客户风险为我公司和宁波浙建机械贸易有限公司共同风险,对于客户恶意拖欠,及时告知,共同采取对应措施,将损失和风险降到最低。董事会同意该项对外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宁波浙建机械贸易有限公司具有良好的银行信誉,且将为此担保提供反担保保证,风险可以控制,担保有利于公司产品的销售及货款回收;独立董事同意该项对外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目前为止,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人民币2400万元整,占公司2009年经审计后净资产的8.9%;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O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