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派1.00元(含税),每股派0.10元(含税),每股红利税后0.09元 ●股权登记日:2010年6月7日(周一) ●除权(除息)日:2010年6月8日(周二)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0年6月17日(周四) 根据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现将有关利润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10年4月6日召开的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10年4月7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206,632,595.01,按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663,259.50元后,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3,300,000.00元。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1)对于个人、基金和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本公司统一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9元; (2)对于三洋电机株式会社、三洋商贸发展株式会社,由本公司统一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9元; (3)对于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三洋电机(中国)有限公司,其现金红利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0元。 三、股权登记日、除权及除息日、红利发放日 股权登记日:2010年6月7日(周一) 除权(除息)日:2010年6月8日(周二)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0年6月17日(周四) 四、分红派息发放对象 截止2010年6月7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实施办法 除本条下款所列股东外,公司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分配对象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三洋电机株式会社、三洋电机(中国)有限公司、三洋商贸发展株式会社所持股份的2009年度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上述股东可持法人营业执照、股东账户、法人授权委托书(含银行账号)等有效证件到本公司证券办公室办理2009年度红利转账手续。 六、咨询机构: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地址:合肥科学大道96号 电话:0551-5338028 传真:0551-5320313 七、备查文件: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