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连带责任。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4月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2010年4月9日如期召开,会议由丁凯董事长主持,应到董事12名,实到10名,余红辉董事书面授权委托戴志勇董事出席,张炳生独立董事书面授权委托刘海生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逐项审议并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告》; 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 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母公司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40,954,951.04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4,095,495.10元,加2008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35,638,241.84元,本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2,497,697.78元。 公司以2009年12月31日总股本16,800万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1,680万元。 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投资发展公司的议案》; 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业务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向建行北仑支行申请授信业务,额度为49,000万元(含本数),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东支行申请授信业务,额度为5,000万元(含本数),一年内有效。 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热力管网建设的议案》; 同意子公司建设北仑城区集中供热五标段(中河路-新凯河路)管线,总投资控制在560万元以内。 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丁凯、陈建华、单亮、戴志勇、余伟业、王凌云回避了此项议案的表决。 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 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 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 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 决定2009年度公司总经理年薪为28.8万元;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年薪均为23.04万元,以上人员个人所得税自理。 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25万元人民币(审计机构工作人员在公司所在地工作的食宿、交通等费用由公司承担)。 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公司决定于2010年5月27日召开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1、时间:2010年5月27日上午9:00; 2、地点:宁波新晶都酒店(宁波市江东区百丈东路1088号) 3、审议内容: (1) 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 (4) 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 关于公司201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6) 关于续聘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4、出席会议人员资格:(1)本公司董事、监事(2)截至2010年5月21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宁波热电"的股东,均有资格出席或委托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5、会议登记办法:(1)登记手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或法人证明文件(委托人持身份证、委托人的证券帐户和授权委托书)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2)登记地址: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港工业城凤洋一路66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5800 电话:(0574)86897102 传真:(0574)86885271 联系人:乐碧宏 周良焕 登记日期:2010年5月24日、5月25日;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00-3:30。 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三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法人)出席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在委托人不作具体表决指示的情况下,受托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