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矿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矿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4月30日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以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 5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 事7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蒋开喜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选举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战略决策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任:潘峰 成员:韩长风、蒋开喜、于月光、吕宝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任:韩长风 成员:潘峰、刘显清、于月光、吕宝顺 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任:王建新 成员:韩长风、刘显清 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长提名,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聘任吕宝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聘任要继忠先生、罗雄先生、滕阳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黄国泰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长提名,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聘任李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矿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一: 北矿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北矿磁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的规定,作为北矿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矿磁材”)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现就2010年5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在查阅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了解有关情况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查阅吕宝顺先生、要继忠先生、黄国泰先生、李阳先生的个人履历相关情况,被提名人均具有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未发现前述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具备有关法律和北矿磁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公司董事会题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吕宝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要继忠先生、罗雄先生、滕阳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黄国泰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李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潘峰、韩长风、王建新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二: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吕宝顺先生 47岁,工商管理硕士,研究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曾任 北京矿冶研究总院磁性材料研究所副所长,北矿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北矿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北矿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要继忠先生 53岁,工学学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北京矿冶研究总院磁 性材料研究所副所长,北矿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总监。现任北矿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黄国泰先生 53岁,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北京矿冶研究总院财务 处副处长。现任北矿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罗 雄先生 43岁,工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北矿 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控制部经理、市场营销部经理。现任北京北矿磁电材料有限公司经理。 滕阳民先生 45岁,理学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北矿磁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研发部项目经理。现任北矿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射磁事业部经理。 李 阳先生 41岁,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北矿磁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烧结磁器件制造部主管、综合管理部经理。现任北矿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