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12月17日以传真和电话的形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0年12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实有董事9名,参加表决董事9 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同意补选马永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并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会议同意用17,840,785.76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云南德宏州潞西市、瑞丽市城市管道天然气供气工程(一期)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谭焕珠、李光金、马永强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利益需要,预先投入金额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专项审核报告,需置换的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同意公司以17,840,785.76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10-044公告《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