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0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0年8月26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在了解和审核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范管理,2010年半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公司关于与爱众集团关联交易事项 监事认真审核了公司于爱众集团关联交易的事项,认为公司此次与爱众集团的关联交易符合企业正常经营管理需要,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监事袁晓林先生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0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