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7月16日发出会议通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至2010年07月20日形成表决结果。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11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授权公司总裁班子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11票 反对:0 票 弃权:0票 授权公司总裁班子在人民币贰仟贰佰万元的额度范围内,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流动资金,满足控股子公司资金需求,支持控股子公司发展。 对子公司的委托贷款,应由公司总裁班子综合评定相关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及流动资金需求状况,并通过总裁办公会集体决策。 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0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