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6月21日(周一)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统计各位董事通讯表决票,本次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 关于转让汕头市晨丰东江畜牧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晨丰食品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汕头市晨丰东江畜牧有限公司55%股权以11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汕头市东江畜牧有限公司。此次股权转让后,1,100万元转让资金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细内容见公司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