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11月26日在公司十三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人,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龚乃勤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部分条款的议案》。 公司于近期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登记工作,公司股本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修改如下: [修改一]:《公司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94,382,521元。" 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38,473,273元。" [修改二]:《公司章程》第十九条"目前,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94,382,521股, 其中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262,914,406股,其他普通股股东持有131,468,115股。" 修改为:"目前,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38,473,273股, 其中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262,914,406股,其他普通股股东持有175,558,867股。" 公司章程上述条款修改已经公司200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授权并经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延长授权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