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0年6月10日在公司十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全体董事参与了表决。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的议案》 上述制度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 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对《公司章程》相应修改如下: 《公司章程》"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煤炭开采、洗选、销售。铁路运输、公路运输(限分公司经营)。一般经营项目:煤炭技术开发。机械设备及配件、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通讯器材、日用百货、化工产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矿用设备和配件的制造、维修、销售;本系统内的土地复垦,道路、堤坎修复,土石方工程;本系统内的线路、管道安装服务。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 经营方式:开采、洗选加工、销售等。" 修改为:"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煤炭开采、洗选、销售。煤矸石加工、销售。铁路运输、公路运输(限分公司经营)。一般经营项目:煤炭技术开发。机械设备及配件、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通讯器材、日用百货、化工产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矿用设备和配件的制造、维修、销售;本系统内的土地复垦,道路、堤坎修复,土石方工程;本系统内的线路、管道安装服务。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 经营方式:开采、洗选加工、销售等。" 具体修改以工商核准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 决定于2010年6月29日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0年6月29日上午10:00 3、会议地点:宿州市皖煤大酒店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二)会议审议议题: 审议《关于修订部分条款的议案》; (三)股权登记日:2010年6月22日 (四)会议出席对象: 1、 凡截止2010年6月22日下午3: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五)会议出席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加盖法人印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部门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需加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需加持个人股东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出席会议时确认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后生效。 出席会议时凭上述登记资料签到。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未登记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2、登记时间:2010年6月28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3时至6时。 3、登记地点:宿州市西昌路157号 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六)其他事项: 1、会期预定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联 系 人:祝朝刚 联系电话:0557-3982147 3、邮 编:234011 传 真:0557-3982260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六月十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我公司(本人)出席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在委托人不做具体表决指示的情况下,受托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