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0年10月1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5人,实到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主席张江女士主持会议,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全面了解和认真审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后,认为: 1、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0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保证公司2010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与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见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拟签署关联交易合同的提示性公告(临2010-033)。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一O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