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0年7月23日收到公司第二大股东包头浩瀚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关于将其所持我公司股权质押的通知,获悉该公司将所持有的本公司1691.0066万股中的169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76%)继续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用于贷款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8800万元整,担保期限一年,并于2010年7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