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0年9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岳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252号),主要内容为:"核准你公司向原股东配售195,660,033股新股","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要求和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有效期内择机办理本次配股的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岳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