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8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立成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6,570,784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2.84%,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并经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贷款担保追加额度的议案》; 鉴于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向临猗公司追加贷款担保额度20,000万元,用于其租赁徐州公司、运城公司所需要的原料收购及其它生产经营资金的使用。如果临猗公司不能从银行取得贷款或取得的贷款量不足,同意公司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以自有资金通过委托交通银行、北京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给临猗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106,570,78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扩大与关联方国投财务公司业务范围的议案》。 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扩大在关联方国投财务公司的业务范围,在今后3年内除保持授信额度不超过5亿的短期融资,办理存、贷款及资金结算业务外,新增加法人账户透支、保函、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保理、信用证、委托贷款、委托理财、融资租赁、债券承销、买方信贷、保险代理等业务。 本事项关联股东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90,002,500股未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16,568,28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0%。 上述"议案1-2"于2010年7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三、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马婧、文成炜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