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与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两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10年度拟向以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两子公司新增销售产品的关联交易。 ● 关联董事傅少武先生、曾炳林先生、黄忠民先生、吴孟秋先生、王辉先生、曹修运先生、陈志新先生在公司三届三十次董事会表决该提案时回避。 ● 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的两家子公司签署产品销售一揽子共4个合同,其中三份由公司与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有色")签订,一份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株冶火炬金属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冶进出口")与五矿北欧金属矿产公司(以下简称"五矿北欧")签订。合同约定由株冶集团向五矿两家子公司出售总计140吨铟锭。 由于五矿有色、五矿北欧与公司属同一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控制,此合同属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1、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周中枢;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五号:注册资本 人民币壹拾叁亿陆仟伍佰万元整;经营范围:钨及钨制品、锑及锑制品和白银的出口;从事经核准的境外期货业务(有效期至2013.08.18)。一般经营项目:有色金属产品及相关产品的销售;进出口业务。 关联关系: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2、五矿北欧金属矿产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总经理:赵勇;注册地址:Arenavagen 41,P.O.Box 10114,12128 Stockholm-Globen,Sweden ;注册资本: 100万瑞典克郎。经营范围为:主要从事有色金属、稀土金属等商品的国际贸易。 关联关系: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共涉及四个合同,其中:三份由公司与五矿有色签订,一份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株冶火炬金属进出口有限公司与五矿北欧签订。交易品种均为公司自产的铟锭,规格符合YS/T 257-2009中铟锭的要求,铟含量不少于99.995%。交易数量为公司与五矿有色交易为96吨,由株冶进出口与北欧五矿交易为44吨,交易价格按铟锭市场价格及其价格走势预期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期限为2010年12月31日之前。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利用五矿国内外贸易的平台优势,实现铟锭的集约销售和公司效益的最大化,并加速公司资金周转。 本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有利于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的改善和提升。关联交易方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能力,不存在形成公司呆坏账的可能性。 五、审议程序 公司《关于新增与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两子公司关联交易的提案》已于2010年9月20日召开的公司三届三十次董事会获得通过,其中7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此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六、协议的签署和期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合同待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后签署生效,有效期至2010年12月31日为止。 七、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三届三十次董事会通过的《关于新增与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两子公司关联交易的提案》所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关联交易价格系参照铟锭市场价格及其市场预期经双方协商确定。我们认为遵循了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2、交易双方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交易履约拥有良好保障;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等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