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6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09年度股东大会。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2名,代表股份81,058,361股,占股份总数的49.78%,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4,598,210股,占公司限售股股份的10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6,460,151 股,占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的16.76%。会议由董事长李俊杰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董事会报告》 (同意票81,058,3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监事会报告》 (同意票81,058,3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81,058,3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0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1,352,523.83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从2009年度税后净利润中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4,985,470.03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07,703,698.46元,2009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54,070,752.26 元。 拟以公司总股本162,823,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共计派现金9,769,41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不实施公积金转增。 (同意票 81,058,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五)、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票81,058,3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六)、审议通过《关于继续执行与滨州盟威斯林格缸套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优势互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定价公允的原则,公司与滨州盟威斯林格缸套有限公司签署了关联交易协议,具体情况为: 2009年 3月22日,公司与滨州盟威斯林格缸套有限公司签署了《原料采购协议》,本协议履行期限为2009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2010年,公司将继续执行上述协议。 (同意票 81,058,3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七)、审议通过《关于继续执行与滨州盟威摩擦副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优势互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定价公允的原则,公司与滨州盟威摩擦副有限公司签署了关联交易协议,具体情况为: 2009年 3月22日,公司与滨州盟威摩擦副有限公司签署了《产品销售协议》,本协议履行期限为2009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2010年,公司将继续执行上述协议。 (同意票81,058,3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八)、审议通过《关于继续执行与滨州盟威戴卡轮毂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优势互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定价公允的原则,公司与滨州盟威戴卡轮毂有限公司签署了关联交易协议,具体情况为: 2009年 3月22日,公司与滨州盟威戴卡轮毂有限公司签署了《原料供应协议》,本协议履行期限为2009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2010年,公司将继续执行上述协议。 (同意票81,058,3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九)、审议通过《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稿)》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同意票81,058,3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 (同意票81,058,3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与山东滨州亚光毛巾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的议案》 因企业发展的需要,经友好协商,本公司与山东滨州亚光毛巾有限公司签订了互保期限为一年,双方确定相互提供保证金以外的保证担保最高金额为人民币2.5亿元的《贷款互保协议》。 (同意票81,058,3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与山东华兴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的议案》 因企业发展的需要,经友好协商,本公司与山东华兴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互保期限为一年,双方确定相互提供保证金以外的保证担保最高金额为人民币2.5亿元的《贷款互保协议》。 (同意票81,058,3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与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的议案》 因企业发展的需要,经友好协商,本公司与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互保期限为一年,双方确定相互提供保证金以外的保证担保最高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贷款互保协议》。 (同意票81,058,3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王海青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席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