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购售电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售电方,与购电方华中电网有限公司签订了《2010年度葛洲坝电站购售电合同》。 根据合同约定,2010年度葛洲坝电站年合同电量为151.4亿千瓦时。合同电量上网电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09]2925号文件精神执行。合同有效期至2010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七月五日